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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10:23:07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深组通﹝2018﹞93

  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新区、深圳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1228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以及《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机关党组织每年要制定抓政治建设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推动党组(党委)以上率下领学、机关党委组织指导督学、支部结合职能职责深学、党小组互动交流促学、党员干部积极主动自学,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拓展学习载体平台,充分运用“1+10+N”党群服务中心体系,依托新时代大讲堂、组织生活馆、党建书吧等促进学习交流,实现学习全覆盖。

  3.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模范机关。围绕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争创新时代“走在前列好班子,勇当尖兵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使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党员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示范引领更加突出,机关党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朗,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对转变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4.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摸查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设置情况,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市直机关统一设机关党委,与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处室合署办公,并按规定设机关纪委,明确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责分工。机关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按期换届。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集中换届,无特殊原因不按期换届的,不能评先推优。

  5.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善于运用抓党建的意识和方式,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研究重点工作相结合,谋划部署业务工作时应同步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应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根据业务工作目标明确党建工作内容,把党建工作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的实践中去。通过广泛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业务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搭建发挥党员作用的平台,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促进中心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引导和激励机关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各单位既要在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中成立临时党组织,以党建融入促进业务工作;也要把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作为培养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战场,注重在急难险重、抗灾救灾、扶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发展党员。

  6.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等方式了解民情民意、面对面听取意见,畅通网络问政、电话投诉监督等意见征集渠道。党支部要结合业务工作与基层单位结对子,组织机关党员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7.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机关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双向约谈”制度。机关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对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谈话提出要求。党支部书记根据需要,也可主动约谈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至少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多留心经常加班加点、家庭负担重、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多注意思想有波动、岗位有调整的同志,多关注身心健康有问题的同志,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等工作。

  8.推进党务公开。党组(党委)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党组(党委)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重视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9.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推广建立机关干部个人成长档案,丰富干部工作、生活、学习内容,反映干部成长轨迹。通过多形式打造“机关干部学堂”,将集中辅导和开展沙龙、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和党员干部上讲台结合起来,调动干部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的积极性。针对年轻干部特点,加强青年读书小组和机关书屋建设,引导年轻干部深化学习、钻研业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建设机关文化长廊、宣传栏等。

  三、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力

  10.抓实机关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要抓实党支部建设这个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下沉到支部,把教育培训下沉到支部,把群众工作下沉到支部,把党建力量下沉到支部,把财力物力下沉到支部。机关单位一般依托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单独建立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促进本部门各项任务的完成。开展机关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创建“坚持标准打造特色”示范党支部,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

  11.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党支部书记应当热爱党的工作,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结合干部调训、轮训和任职培训,有计划选派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应在其任职后半年内完成培训。

  1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三会一课”,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举措,逐一整改落实,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机关党委每半年组织检查1次。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应于每月20日前主动足额交纳党费。支持党支部建立线上学习交流平台,充分运用“微党课”“微视频”载体,提高党员教育的实效。

  13.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政治生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为主题党日,可结合“三会一课”进行,也可单独组织实施。通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做到每月有主题、每季有安排、每年有计划,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政治生活的“生物钟”。倡导党员“政治生日”,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

  14.强化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作用。党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平时应注意听取党支部意见,了解掌握党员和干部日常表现。党支部要如实反映党员和干部在政治素养、党性观念、廉洁自律、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对其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单位内部干部选拔任用,须经干部所在单位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未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须经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同意。

  四、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5.配足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干部职工总数的1—2%配足专职党务干部,直属单位和党员较多的部门,可适当增加配备人数。市直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人事处长或由承担人事工作的处室正职兼任,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机关党委委员兼任。加强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双向交流轮岗,使党务岗位成为培养、锻炼、输送领导干部的重要平台。

  16.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每个党支部试行设1名半专职党务干部,一般从支部委员中确定,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可从其他党员中确定。半专职党务干部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同时由机关党委统筹安排,参与机关党建工作,所在支部要给予支持、合理安排工作。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半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17.常态化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建工作基本知识、操作规程,每名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半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实行上岗培训制度,新任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应在半年内完成上岗培训。建立机关党支部书记论坛,市直机关党委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论坛,每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线上线下定期交流经验做法。

  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8.强化党组(党委)领导作用。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年初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平时抓好督查考核、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底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督促机关党委建立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围绕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在落实党建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建设机关文化、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干部能力、选人用人把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9.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抓党建职责。党组(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深入支部抓实支部,带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党组(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进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任职经历写入干部履历,任职文件归入干部档案管理。

  2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开展机关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市直单位机关党委要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党支部书记要向机关党委述职,党支部书记也要向本部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担任同职级的行政职务。考察担任党内职务的干部,重点了解履行抓党建职责工作情况,将抓党建思想认识、工作态度、投入精力、取得成绩等写入考察材料。对考核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委要集体研究形成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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