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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10:51:25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深直工通〔2018〕号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将《深圳市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9

  深圳市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建设坚强的组织体系,为奋力实现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主要目标。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重点抓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督查检查等五项内容上抓好落实,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等问题。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

  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

  3.广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委会、党组会、支部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党员干部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2018年举办市直机关党员政治学习知识竞赛。

  4.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彰显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融入业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落实,把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2018年开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调研;2019年实施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行动方案。

  5.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018年,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严肃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6.发挥各类学习教育载体的作用。丰富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充分运用现场体验、典型宣讲、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满足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市直机关党员大讲堂以及红色资源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圳市直机关落地生根、根深叶茂。

  三、实现党组织的全面领导

  7.加强党组(党委)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推行党组(党委)书记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平时抓好督查考核,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底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市直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强化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指导督促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完成任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激发党员和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8.健全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支部书记既要向机关党组织述职,也要向本支部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述职要包含各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强化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组织要研究形成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9.建立机关党建督查机制。工委抽调党务干部组建若干督查组,分片开展督查工作。原则上3年作为一个督查周期。党建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纳入党组织述职评议,并与党建绩效考核挂钩。各单位党组织建立党建督查机制,对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0.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明确群团工作的主抓部门,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指导成立群团组织,并做好按期换届工作。各级群团组织要适时开展提高群团干部综合素质的培训、研讨活动工委每年会举办一期团干、妇干培训班。各级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品牌创建活动,团组织要加强智慧团建、“三会两制一课”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群团工作汇报,关心青年、妇女群体切实需求,搭建发展平台,创新群团活动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群团活动,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

  11.提升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升级。对工委系统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等作用发挥的原则,切实规范党组织的设置。严格执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12.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管党治党不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基层组织要开展自查自纠,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整顿工作采取动态管理,不定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比例,出现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随时列入基层党组织要书记带头挂点整顿,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经整顿并巩固好的适时组织验收销号。

  13.实施达标创优评定。按照“一年全面规范强基础、两年典型引领作示范、三年巩固深化见成效”的思路,认真开展党支部提质晋级行动开展支部分类定级管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党支部对照市委要求,对标创建,查找差距找准党支部达标创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创建质量。工委系统开展市直机关“坚持标准打造特色”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基层组织全面提升。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

  14.实施党员干部讲党课工程。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将党课作为大抓支部大抓基层的一个工作重点,实施党员干部讲党课工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为单位全体党员或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为本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党员为本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各基层党组织向工委推荐优秀党课视频,参加“百堂优秀党课”评选。工委将组建一支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组成的讲习团,统一安排到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讲习活动。党员干部讲党课工程和讲习团优秀课程将推广到“市直机关党员大讲堂”和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2018年,制定《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5.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支部每月固定1天集中开展活动,每次安排不少于半天,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通过听党课、过政治生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演讲、结对共建、技能比武、观看主旋律影片、服务群众等形式,做到每月有主题、每季有安排、每年有计划。不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品牌创建活动。2018年,制定《市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规范和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6.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各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之间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以平等相待、开诚布公、宽松和谐、经常及时为原则,以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为基础,以坦诚相见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目的,区别于业务工作谈话、组织人事谈话、诫勉和提醒类谈话。进一步落实党内谈心谈话的重点、方式和要求,做好党内谈心谈话情况记录和考核统计。2018年,制定《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7.继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2018年重新修订《关于推进机关文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突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统领地位,以推进理念体系提炼推广、制度文化建设、文化行为实践三个标准化要求为基础,在落实、落细、落上下工夫,实现理念体系、制度建设、行为实践三位一体、相互支撑。2019年起,工委将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专项文化建设。

  五、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18.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内设机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事业单位中,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也可选任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19.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支委委员年度轮训制度。进一步强化支部主体作用,找准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支委委员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切入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参观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用活“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培训的实效。工委每年举办5期共500人次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示范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能力培训,保证每人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20.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出台的《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对支部书记考核的内容、时间、方式和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等,让支部书记干有目标、有方向、有动力。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确保考出成效、考出差异,切忌一般化,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六、实施党员先锋工程

  21.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两大任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指示精神,工委根据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2020年将根据“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主题研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22.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参加党建共建活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岗位特点、专业特长做好政策宣传宣讲、提供咨询帮助、上门走访群众等活动,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此项活动可与党员志愿行动同部署同落实。

  23.强化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突出政治学习引领,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整合远程教育、集中轮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党性教育基地的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不断深化和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建设党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和精品党课库,注重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各基层党组织也要针对党员队伍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开展自主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中轮训一次,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24.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在党员中开展一次评星定级活动。全面推行窗口党员和一线党员在岗配徽挂牌,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加强典型引领,大力培树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25.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按照16字总要求和5个阶段25项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培养教育到位、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健全完备。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发展高层次人才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各行各业高层次人才中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每人至少联系1名非党员的高层次人才。党支部要做好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对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

  26.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重视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基层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对在中心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表扬奖励,对困难党员进行定期慰问,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予以及时救助。做好党内表彰、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等激励关怀工作。积极探索党员过政治生日、设立心理辅导员等党内关爱新方式。

  七、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

  27.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单位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备。推广机关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做法,机关每个党支部设立1名半专职党务干部,由支部委员或所在支部普通党员担任,承担机关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岗位资格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工作管理制度。上级党组织要按照要求落实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待遇。

  28.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经费,要按不低于本单位行政业务费用的3-5%列入同级财政年度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党建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应及时拨付到位。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以及党费拨付使用,要向党支部倾斜,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保障党支部开展活动、教育培训、关爱慰问、表彰奖励等必要支出。

  29.支持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应坚持“党建元素优良、功能设施齐备、环境氛围庄重、党员群众满意”原则,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建设,保证党员有地方学习、有场所开会、有空间议事、有阵地活动。党支部要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深化拓展党员活动阵地。工委可对建设党员活动阵地有经费困难的党组织提供支持。

  30.加快推进“智慧党建”系统建设。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推进工委系统智慧党建系统应用。以党章为标准,做好党建质量指数、人工智能党建分析评价系统、党群绩效评价与市智慧党建系统的对接和数据采集工作,实时采集分析智慧党建有关数据。加快推进“党建质量指标体系”的深圳标准研制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做好有关对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常态化登陆使用,使系统真正用起来、活起来。

  八、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

  31.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开展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鼓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委和深圳广电集团联合主办的“民心桥”节目。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顿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良表现,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慵懒无为、冷硬横推等现象。

  32.深化志愿服务。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以项目化形式深入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各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专业特点和志愿者特长,组织志愿者进园区、进厂区、进社区,开展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特色志愿服务。继续开展志愿服务集市活动,丰富服务内容,突出服务特色。继续开展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和展示活动。

  33.加强纪律教育。突出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九、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34.聚焦难点短板。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不同特点和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紧盯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针对存在的痼疾顽症,深入一线、蹲点调研、找准问题、解剖麻雀、研究对策,着力补齐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定向爆破,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加精准具体见实效。

  35.强化责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要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整合力量和资源,主动作为,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市直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设坚强的机关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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