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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干部作风浅谈
时间:2007-06-14 00:00: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杨 辉
 
    党的作风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而党的作风体现在干部作风上。当前,部分干部在作风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引起注意: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严重,不认真贯彻中央政策,不顾大局;有的工作敷衍,推诿拖拉,漂浮了事,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有的对待群众感情生硬,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认真做事,专投机钻营等等。干部作风问题不仅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影响党风,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阻碍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为此,必须下大力气转变干部作风。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政绩观的实质是价值观,价值观支配和决定政绩观。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首先要解决好价值观特别是价值导向问题。当前,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关注民生,关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及环境保护,应是衡量政绩的主要指标。要把是否“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对干部的根本要求;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利弊得失的根本标准。坚决摒弃那些一味追求GDP增长甚至仅仅追求城市的宏大、气派,罔顾民生的“形象工程”政绩观。为此,还需要改革现有的官员选拔任命机制,把官员的升迁与政绩评价更多地回归于当地民众,回归到当地人大,促使其更多地考虑追求能惠及当地民生和社会进步的政绩,从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建立长效机制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制度保障。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基础性工程,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非毕其功于一役所能奏效。要摒弃短期效应、弄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务必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并力求取得实效。不仅要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而且亟须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而有效的监督制度,确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当前,我们体制的一个缺陷就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美好的愿景往往在层层落实中不断变异最后消弭于无形。为此,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对于转变干部作风极为重要。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应成为考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惟有如此,才能政通人和。

  选好用好干部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听取广西工作汇报时语重心长:现在选干部,要特别注意干部的作风。要务实,不能从上到下搞虚的,要选那些实干的人。这就为我们提出了选好用好干部的导向与标准。我们务必切实认真执行《干部应用条例》,选好用好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干部,选好用好那些一心一意干事业、聚精会神谋发展的干部,选好用好那些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干部。同时,建立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运行机制,以确保“选好人、用准人”。

  只有解决好了选人用人的导向问题,才能解决好干部作风问题;也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清简务本,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
 
    “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发展环境特别是政务环境为重点的软环境就是最大的环境,转变干部作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倘若在干部作风上真正能得到加强和转变,并切实取得实效,行政效能就会得到较大的提高,经济社会就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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