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哲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计算机、财经、经济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现任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执法类公务员要求现任五级执法员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四)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五)中共党员;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在受处分期间以及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4月5日。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33975。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gw-bgs@sz.gov.cn。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扫描,不退回):
(1)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如有请提供);
(4)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荣誉证明等。
4、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5、组织现场公文写作测试及面谈(4月份)。
(二)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
(三)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2019年3月18日
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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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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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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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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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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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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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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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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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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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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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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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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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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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级别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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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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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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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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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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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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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日 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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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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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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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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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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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高中开始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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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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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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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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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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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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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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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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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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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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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选调资格。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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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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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写后请发送至jggw-bgs@sz.gov.cn,邮件标题写个人姓名;
2、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