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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代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6-04-05 16:45: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深发[2012]11号)第三十条“每名代表在任期内应当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的相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市党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我委定于20164月下旬至20174月下旬在市委党校举办三期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代表培训班,每期学制2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一)时间:

第一期为428日(星期四)至29(星期五)

第二期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第三期为2017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地点:市委党校。

(三)培训对象:

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代表159人;各代表小组联络员10人;各代表小组组长工作人员5人。每期培训班约60人。

(四)报名:三期培训班一次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15,请各位党代表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班以集中授课形式进行。授课内容包括:(1)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郑轲做动员报告;(2)“四个全面”战略与党代表的责任;(3)深圳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与挑战;(4)党代表要做学习和践行党章的模范;(5党代表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作用;(6)“党代表联络工作信息系统”操作指引。

三、培训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市党代表,培训费用由市党代表活动经费中支出;各代表小组联络员、小组组长工作人员,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有关要求

(一)请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全体党代表出席428日(星期四)上午的开班动员,之后培训按原所报批次参训;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参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由学员所在单位向市委党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市委党校统一发放考勤卡,逐次考勤,请假2次(含2次)以上的,不予结业。市党代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市党代表年度履职积分的重要内容。

(三)请各市党代表填报《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于415日前向所在代表活动联络小组报名。

市直机关工委联系电话:8813377488133281

    市委党校联系人及电话:唐敏 8276897113428992851

市委党校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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