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关于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的意见,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促进机关与基层青年干部的交流,市直机关团工委决定开展第二批团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优秀团干部到市直机关团工委挂职锻炼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拟面向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选拔2-3名基层团干部到市直机关团工委挂职。选拔条件主要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网络新媒体的优先。
(二)挂职时间及安排
挂职时间为6个月(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挂职干部安排到市直机关团工委工作。
(三)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挂职干部在原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市直机关团工委提供办公条件,承担公务出差的差旅费、培训费等,干部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干部挂职期间须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挂职。挂职期满后,个人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市直团工委对其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送达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存档。
二、市直机关工委干部到各单位挂职锻炼
在市直机关工委的统筹协调下,与工委系统单位党团组织充分沟通,安排工委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部能力提升,促进工委与基层单位的交流。挂职时间和岗位等具体安排另行确定。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将综合素质较高、有培养潜质的团干部推荐出来,为青年干部的双向交流与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同意后,填写《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市直机关团工委。后续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汤抒睿 88134909 13928456311
邮箱:jgtgw@sz.gov.cn
地址:深圳市委大院东附楼315
附件:《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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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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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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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相片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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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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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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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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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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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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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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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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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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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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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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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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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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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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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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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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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党委 (人事) 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直 机关 工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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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务必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