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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团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通知
时间:2017-08-24 11:39: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关于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的意见,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促进机关与基层青年干部的交流,市直机关团工委决定开展第二批团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优秀团干部到市直机关团工委挂职锻炼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拟面向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选拔2-3名基层团干部到市直机关团工委挂职。选拔条件主要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网络新媒体的优先。

(二)挂职时间及安排   

挂职时间为6个月(从2017121日至2018531日),挂职干部安排到市直机关团工委工作。

(三)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挂职干部在原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市直机关团工委提供办公条件,承担公务出差的差旅费、培训费等,干部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干部挂职期间须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挂职。挂职期满后,个人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市直团工委对其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送达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存档。
   
二、市直机关工委干部到各单位挂职锻炼

在市直机关工委的统筹协调下,与工委系统单位党团组织充分沟通,安排工委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部能力提升,促进工委与基层单位的交流。挂职时间和岗位等具体安排另行确定。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将综合素质较高、有培养潜质的团干部推荐出来,为青年干部的双向交流与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同意后,填写《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于20171110日前报市直机关团工委。后续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汤抒睿 88134909  13928456311

邮箱:jgtgw@sz.gov.cn
  地址:深圳市委大院东附楼315
    
  附件:《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814日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815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姓名

 

籍贯

 

性别

 

一寸免冠

相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健康

状况

 

专业技术职称

 

有何

专长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任职务

 

 

 

 

 

 

 

 

 

 

所在

单位

党委

(人事)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市直

机关

工委

意见

 

 

 

(盖章)

     

备注

 

(此表务必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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