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各区直机关工委(新区机关党委),有关社区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构建“四化”体系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意见》精神,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将全面推进公务员志愿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深入社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公务员在“志愿者之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志愿服务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采取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统一志愿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与各单位自主开展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面上继续保持适度规模,点和线上深化拓展,务求实效。
二、活动内容
1、市直机关工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志愿行动。结合全市“社区示范点建设工程”,在部分社区设置“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点”,与社区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帮困助弱、宣传咨询等志愿服务;在部分人流量大、情况复杂的公交总站、交通枢纽、地铁换乘站设置“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工作点”,开展文明引导、线路咨询等服务;在罗湖书城、中心书城设置“文明阅读志愿服务工作点”,开展文明劝导、图书整理等服务。参加统一志愿行动的单位于2015年5月起,按照《公务员志愿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点安排表》包点服务。
2、市直机关工委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雷锋日、普法日、党的生日、国际志愿者日等纪念活动,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走进一线,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集市。市直机关工委将提前下发通知,相关单位结合志愿服务主题和本单位实际报名参加。
3、相关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特色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业务专长和志愿者特长,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绿色环保、法律咨询、税务咨询、心理咨询和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自主开展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特色志愿服务。
三、活动时间
1、文明出行、文明阅读志愿行动于每月15日“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日”18:00~19:30开展;
2、进社区志愿行动、自主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可于每月15日“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日”开展,也可于相邻的周末或其它非工作时间开展,一般应在每月22日前完成。
四、日常管理
1、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组织架构,加大志愿者招募登记力度,建立服务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如实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效果、群众反映等情况。仍未在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上完成相关登记录入工作的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检查并通报情况。深圳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录入的信息将作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的依据。
2、2015年统一志愿行动以志愿者进社区协助开展相关公益服务项目为主,并将根据全市“社区示范点建设工程”的深入开展而逐步推进。参与进社区志愿行动的社区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结合已有和新增的相关项目,主动与结对服务单位衔接协商(见附件1),提前做好活动计划安排,于每月6日前将活动计划发给结对的服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志愿者人数等;服务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报工委,并于活动结束后将《统一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报工委。
3、参加文明出行志愿行动的单位,活动前要做好志愿者岗前培训,提前熟悉工作点情况和周边交通线路,明确工作内容和分工,活动中要保证准时足额到岗,热情服务,活动结束后将《统一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报工委。
4、参加文明阅读志愿行动的单位,活动前要提前和书城方面取得联系,做好志愿者岗前培训,明确工作内容和分工,活动中要保证准时足额到岗,热情服务,活动结束后将《统一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报工委。
5、自主开展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的单位,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活动前要认真策划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制定活动计划,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月《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报工委,结束后将《特色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报工委。
6、各区(新区)按上报方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行动,并于每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特色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报工委。
7、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工作人员、招募志愿者对各项志愿行动的开展进行巡察,并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志愿行动开展情况。巡察人员按照《公务员志愿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点安排表》,与本组服务单位联系并收集上报志愿行动相关数据及开展情况。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把志愿服务作为党员和公务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活动情况,相关表格可在“深圳机关党建在线”网站下载。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提高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如开展大型或特色志愿服务可提前与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工委将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可将活动信息报工委,工委将择优在《机关党建动态》或“深圳机关党建在线”网站刊登。
3、开展志愿行动要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展架,志愿者要统一着“蓝马甲”,亮身份,树形象,认真、热心开展服务,杜绝衣着不整、看手机、聊天等现象。
附:1、《公务员志愿行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点安排表》
2、《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3、《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4、《统一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
5、《特色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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