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深圳尖兵”微信公众号、“深圳尖兵”视频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东附楼3楼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1年
五、项目预算:67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该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在政府采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以及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诚信承诺情况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在深圳具备稳定的服务团队,提供近3个月深圳市的社保缴费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运营要求
(一)运营要求
1.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做好“深圳尖兵”微信公众号、“深圳尖兵”视频号的选题策划、内容编排、信息推送、平台运营等相关工作。
2.建立与知名媒体联动发布机制,及时推荐优秀推文、视频到相关媒体,并定期整合其他媒体资源积极扩大宣传。
3.组建至少3人团队负责“深圳尖兵”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维工作。
4.按照投标书的名单安排1名人员在市直机关工委驻点服务。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独立编审能力,良好的新闻写作能力,较强的图文编辑、视频编辑和学习创新等能力,具有党政机关新媒体运营从业经验。驻点人员在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同时后方配备策划、美术设计团队支持,做好日常制作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市直机关工委有权进行合理性选择,直至满意为止。
5.按照市直机关工委保密工作要求签署保密协议,遵守保密条款。
6.完成市直机关工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指标要求
1.进一步提升“深圳尖兵”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实现公众号粉丝量年增长不少于10万、每季度阅读量超过1万的推文不少于2篇。
2.按选题规划完成全年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增粉活动、策划制作专题短视频不少于10次。
3.积极参加国内优秀政务公众号评选,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品牌。
(三)履约评价
该项目设履约评价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若合同期满,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扣除履约评价保证金。
九、递交投标资料:请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壹式捌份)通过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东附楼309,同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jggw-bgs@sz.gov.cn。
十、联系人:陈女士,电话:8813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