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09〕35号
关于推报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有关奖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自2008年6月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按照团的十六大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6]8号)的有关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团建工作的创新模式,努力构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团员青年需求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主动创新共青团引导、组织和服务青年以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我省基层团组织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我省共青团迈上了新的台阶。为了推广“团建创新”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创新活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团省委决定开展“团建创新年”优秀项目和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系统总结“团建创新年”活动的成效,在全省挖掘、推广一批团建创新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一批团建创新先进经验,在全省营造浓厚的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开展团建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团的基层工作。
二、奖项设置
(一)广东团建创新奖
本次评选设“广东团建创新奖”50个,评选对象为全省各级团组织按照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所开展的涉及8项重点任务和16项重点工作领域(具体内容参见团粤发[2008]21号文)的团建创新探索。本次评选还将从“广东团建创新奖”的获奖项目中,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评选出若干个“广东团建创新特别奖”。
(二)广东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
本次评选设“广东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20个,评选对象为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三、奖励方式
本次评选将授予获奖单位荣誉证书(奖牌)。并给予“广东团建创新奖”和“广东团建创新特别奖”获奖单位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其开展工作。所有奖项将在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推报标准
(一)“广东团建创新奖”推报标准
1、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为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少年工作创造了新载体、开辟了新模式、总结了新经验、摸索了新路子;
2、具有较强的实效性,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满足团员和广大青少年的具体需求,有效解决当前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少年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覆盖了较多的团员和青少年,受到他们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认可,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能够被同类型的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组织学习借鉴,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普及。
“广东团建创新特别奖”的获奖项目除了具备以上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全团走在前列,具有先进性或首创性;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得到广大团员和青少年的充分认同;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树立了广东共青团的良好形象;破解制约共青团、少先队科学发展的基层基础问题;对新时期的团建理论有一定贡献。
(二)“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推报标准
1、积极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开展“团建创新年”活动,高度重视,举措得力,成效显著;
2、坚持党建带团建,争取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主动借助党建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和创造的新成果推动团建工作;
3、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创造条件和争取资源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建创新活动;
4、建立了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出台了有关政策保障团建创新工作有效开展;
5、本地本单位有较多的团建创新项目在本次评选中获奖。
四、工作要求
1、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团省委学校部负责有关高等学校的申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汇总后统一报团省委组织部。
2、原则上各县(市、区)团委可分别申报1个项目参评“广东团建创新奖”,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可在此基础上再申报3-5个项目;有关高等学校团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可申报1-3个项目参评“广东团建创新奖”。“广东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根据市、县(市、区)工作情况统筹申报1个单位,各省直有关单位可分别申报1个单位,各高等学校团委由团省委学校部统筹申报3个单位。
3、申报各奖项的单位需登陆广东共青团组织部网站(http://www.gdcyl.org/zzb)下载广东共青团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申报“广东团建创奖”另需提交项目开展情况的图片5-10张,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4、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请于7月12日前,将有关奖项申报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及申报系统数据报送至所在地市和所属系统团委;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和团省委学校部请于7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申报原始材料(一式三份)及申报系统数据一并报团省委组织部。
5、要高度重视本次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的奖项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有关组织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团建创新工作,及时总结、提升、推广本地、本单位开展团建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
本次评选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联系人:刘扬、曾宪怀,联系电话:020-87185617、87185629,传真:020-87195617,Email:gdtsw_zzb@126.com。
附件:1、“广东团建创新奖”申报表;
2、“广东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申报 团建创新 奖项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日印发 |
(共印300份)
附件1:
1
“广东团建创新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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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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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创新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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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基本情况 |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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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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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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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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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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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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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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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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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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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青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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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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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次 换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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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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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工作整合经费 |
行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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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年度总工 作经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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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自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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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项目情况介绍 |
本栏必须填写,字数不得超过600字。详细工作情况介绍请另附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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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级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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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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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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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省 委 评 审 意 见 |
(盖章)
奖项评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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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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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东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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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基本情况 |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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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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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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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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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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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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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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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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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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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青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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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团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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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次 换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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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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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团 组织数 |
团委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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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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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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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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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规模以上 企业团组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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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工作整合经费 |
行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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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年度总工作 经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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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自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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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团建创新年”活动项目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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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活动情况及成效 组织本辖区内团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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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必须填写,字数不得超过600字。详细工作情况介绍请另附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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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团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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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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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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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省 委 评 审 意 见 |
(盖章)
奖项评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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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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