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直团通〔2012〕2号
关于在“3·5”期间集中开展 “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系统各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团中央、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团结和带领市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为深圳建设“志愿者之城”做出积极贡献,市直机关团工委决定在“3·5”期间集中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市直机关青年志愿行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市直机关青年公务员志愿行动。在“3·5”期间,组织动员青年公务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群众,持续开展“志愿者进社区”、“环境净化”、“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等活动。
(二)开展市直机关帮困助弱募捐行动。启动仪式在市主要口岸、市民中心以及放置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帮困助弱募捐箱的营业厅、窗口等场所同时举行。同时,帮助困难青少年积极申请资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举办“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市直机关便民服务集市。组织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学雷锋岗、学雷锋窗口;在城市广场、商贸中心、交通枢纽、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现场业务办理、业务咨询、服务技能展示等义务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三、有关要求
1、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参加统一行动。
2、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宣传栏、视频栏等多种载体,宣传雷锋精神,营造浓厚氛围。请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团工委。
3、参加活动的党员、团员应统一佩戴党徽、团徽;青年文明号、市直义工要佩戴徽章、绶带或相应穿着“蓝马甲”、“红马甲”。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 82104218 13823630060
邮箱:jgtgw@sz.gov.cn
附件:“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市直机关青年公务员志愿行动安排表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29日
“践行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市直机关青年
公务员志愿行动安排表
工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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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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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市委门口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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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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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上步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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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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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步振华、振中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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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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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燕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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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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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华富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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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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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红岭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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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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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华强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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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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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厦①、②、③、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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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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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厦②、③、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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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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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商城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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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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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商城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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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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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商城③(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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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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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北茂业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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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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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北茂业②、③(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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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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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中①、②(东、西)、华强中③(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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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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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振华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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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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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振兴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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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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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振中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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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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