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直团通〔2009〕9号
关于成立市直机关文化义工服务队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
为适应社会进步和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要求,促进市直机关文化繁荣发展,同时在市直机关大力弘扬义工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工队伍建设,推动义工工作发展,市直机关团工委决定成立深圳市直属机关文化义工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在市义工联和市直机关团工委的指导下,为市直机关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义工服务,包括公益性文化场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宣传,公益性文化场馆的讲解、导览,大型公益文化活动的服务等。服务队正式成立后,将首先在周末、节假日为市民参观市博物馆(新馆)提供讲解、导览服务。
二、招募条件
(一)热心公益,自愿从事文化义工服务;
(二)工作关系或团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系统,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备从事文化义工服务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知识技能;
(四)遵守市直机关文化义工服务队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负责本单位(系统)的报名登记工作,并于7月24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汇总、盖章后上报市直机关团工委,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市直机关团工委邮箱。
报名结束后,市直机关团工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报名者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成为首批正式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直机关文化义工服务是机关青年文明风貌的具体反映,也是机关文明建设的一扇窗口。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推动文化义工服务发展,努力把文化义工服务打造为市直机关义工工作的新亮点。本次活动参与情况将纳入市直机关五四表彰的考核指标。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做文化义工的积极意义,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义工服务,加入到文化义工中来。要注重吸收对深圳历史、人文风俗有一定了解,或具备一定的外语口语能力的青年。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为青年参加义工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机关青年中形成“有时间做义工”的良好氛围。
附件:市直机关文化义工服务队报名表
联系人:田 丰
联系电话:82104218
电子邮箱:jgtgw@sz.gov.cn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共青团 市直机关 文化义工 通知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7月9日印发
(印100份)
附件:
深圳市直属机关文化义工服务队报名表
单位名称(团组织盖章):
负责人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语言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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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语言特长,请填写相应的语种名称,如“英语”、“日语”。没有则不需填本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