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直团通〔201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团的
基层组织覆盖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2012年深圳共青团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团工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的基层组织覆盖工作,各单位团委要加强对非公组织和机关务工青年群体的基层团组织覆盖,做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覆盖,更加重视非公组织和机关务工青年团建工作。各单位团委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本单位联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青年群体、青年工作的指导,把团的工作延伸和覆盖到这一领域,条件成熟的要推动建立团组织。要加强对机关务工人员如保安、物业管理人员、服务员中团员青年的指导和帮助,要成立联合团支部或纳入已有团组织,做到团组织覆盖到每一个务工团员,团的活动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务工青年。
二、加强工作联系,促进基层团组织间的共建交流。各单位团委要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联欢会、体育活动等形式,帮助新建团组织尽快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培养青年骨干,实现正常运转并逐步形成特色。
三、加强阵地建设资源共享,促进形成温暖和谐氛围。对于非公组织青年和不同用工形式的青年,各单位团委要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广泛整合资源,帮助建设青年活动阵地,推动学习资源、活动资源共享共建,实现温暖和谐、共同成长的目标。
各单位团委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覆盖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市直机关团工委。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82104218 13823630060
邮箱:jgtgw@sz.gov.cn
共青团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