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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三届“感动广东-希望工程南粤会亲—鹏城会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8-25 00:00: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关于参加第三届“感动广东希望工程南粤会亲——鹏城会亲”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

“鹏城会亲”活动是省希望工程“感动广东希望工程南粤会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组织本市及对口帮扶城市的孤儿、单亲等特困家庭孩子来到深圳,接受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认捐资助,让他们从小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广东希望工程南粤会亲——鹏城会亲”活动的通知》(深团联字〔200827号文,请在市青少年网www.szyouth.cn“通知与公告”栏查询)的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参加本次会亲活动的特困学生拟定为100人,其中河源学生50人,深圳学生50人。受助学童资助标准为每学期每人220元,从二年级开始至小学毕业,5年共2200/人。资助款主要用于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按统一部署,本次活动市直机关系统共推荐上报3名儿童,认捐10名儿童。

1、        推荐会亲学生

参加会亲学生的条件:(1)在政府免书杂费后学习费用支出仍困难的孤儿、单亲等特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的贫困学生,适当扩大至个别双职工下岗、留守儿童;

220089月就读二年级,满七周岁以上的学生;个别特别困难、特别优秀的三年级学生;

3)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2、       认捐会亲学生

会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919,会亲学生报到及联谊活动。

2920,会亲活动开幕式、“亲子”励志活动。

3921,参观学习活动、闭幕式。

二、活动要求

请各单位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实施。要按照要求甄选参加活动的困难儿童,同时积极动员热心人士认捐困难儿童。要指派专人协助认捐人做好填写表格、参加会亲活动等工作。参加活动所需表格及电子文档请于95日前报市直机关团工委。

联系人:田   

电话:82104218   邮箱:jgtgw@sz.gov.cn

 

市直机关团工委

20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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