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深圳机关党建 > 统战群团
团代表大会、团代表会议和团员大会
时间:2003-08-22 00:00: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一、总类

  (一)团代表大会

  1.团代表大会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的总和就形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2.团代表大会的职权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团章》第18条做了规定:(1)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3)修改团的章程;(4)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团章》第21条做了规定:
  (1)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3)选举同级委员会;(4)选举主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L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团章》第20条对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时限作了规定: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巾同缎团的委贝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4,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
  《团章》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团贝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5.团代表大会的名额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根据《团章}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600人,最多不超过800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300人,最多不超过400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lOO至200人,最多不超过300人。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人。

  6.团代表大会的名称及次数的排列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省第XX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厂(所或其他基层单位)第XX次代表大会”。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次数排列一般采取累计方法,如XX省已召开过四次代表大会,下一次代表大会就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排列次数,“次”的计算方法原则上参照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排列计算方法。
  团的地方各级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团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团代表大会的次数应重新排列。团的地方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团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

  (二)团代表会议

  7.团代表会议
  团的代表会议是由团的县级和县以上委员会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召集的重要会议,它是坚持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8.团代表会议的职权
  《团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这里讲的讨论和研究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是指讨论党对青年工作新的重要指示或重大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问题,增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对地方团的委员会而言,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9.团代表会议和团代表大会的区别
  团代表会议与团代表大会的主要区别是:(1)地位作用不同。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团的最高领导机关,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团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团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团的代表会议只是在团的委员会的任期内、两届代表大会之间,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团的中央委员会或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
  (2)职权不同。团的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团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团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团的委员会。团的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数额限制。
  (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团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团的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团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4)开会的时限不同。团代表大会有时限规定。团代表会议在团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没有时限要求。
  (5)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团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或常委扩大会议推选产生。召集代表会议的该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

  10.团代表会议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团章》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团内惯例,团的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该级团的委员会人数的两倍。

  11.团代表会议的组织领导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代表会议是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的,所以会议的具体组织领导由团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三)团员大会

  12.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指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13.团员大会的职权
  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团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团组织及团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团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

  14.团员大会的时限
  团员大会的时限《团章》没有作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团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
  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需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15.团员大会的组织领导
  团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负责。

  92.监票人的设置原则、主要职责和产生办法
  根据规定,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都必须设监票人。监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或代表团(小组)数量确定。
  团内选举设监票人,是为了对选举全过程实行监督,以保证选举工作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顺利进行。监票人的主要职责是:
  (1)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选票;
  (2)投票时在票箱旁监督投票;
  (3)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4)监督计票人计票;
  (5)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后报告会议主持人。
  监票人应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并须从参加会议的选举人中产生。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团员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推选产生。
  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小组)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团的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委员推荐并表决产生。

  93.总监票人的设置原则、主要职责和产生办法
  团内选举,是否设总监票人,应视会议规模和监票人人数而定。会议规模较大,应设监票人数较多时可以设总监票人和副总监票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可与监票人一并由选举人推荐并表决产生。
  总监票人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选举的全过程;
  (2)负责对监票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工作;
  (3)负责审核参加选举的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对有争议的选票作出鉴别或裁决;
  (4)审查选举结果并签字,向主席团报告预选结果和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结果。
  团代表大会选举的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表决通过或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团员大会选举的总监票人,由团的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

  94.计票人的设置原则、主要职责和产生办法
  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必须设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计票人的工作应该认真负责,准确无误。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计票人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及有关规定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
  (2)汇总形成计票结果报告单并签字。
  团内选举设计票人,规模较大的会议选举,计票人工作量较大,计票人员较多,可以设总计票人。团员大会选举,计票人由全体团员推荐,会议领导机构或主持人确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的选举,计票人可由选举人推荐、会议领导机构或主持人确定;也可以直接由会议领导机构指定。已被提名为候选人
的,不得担任计票人。

  95.票箱的设置与检查
  票箱是投票的重要工具。投票箱的设置,应本着便于选举人投票和监票人监督投票的原则,根据会议的规模确定。会议规模较大的,大会工作机构应事先安排好票箱的数量和摆放位置,规划好投票行进路线和投票的引导。
  票箱的设计应大方,颜色应为红色。
  投票前,监票人应认真检查票箱,确认箱内没有隐匿选票后再加封落锁。

  96.选票的印刷及注意事项
  选票是体现选举人意志的载体,必须认真设计印制。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一般应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候选人姓名左边或上方应留出空格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符号,同时在候选人姓名旁边或下方应留有选举人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位置。必要时,还可以在选票上适当的地方注明填写选票使用的符号及填写说明。选票上的文字要简明、准确、清晰。选票设计要大方、庄重,用于不同选举目的的选票要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在印制选票过程中,还应注意:候选人名单要按规定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经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多数选举人意见确定后的候选人名单,才能交付印制;印制选票的有关事宜,应提前与承印单位联系确定;为应付出现选举无效情况的重新选举,可印制一套备用选票。

  97.选票上候选人姓名的排列原则
  根据规定,团内选举,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98.确认选举有效的基本原则
  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条:一是清理核实收回的选票是否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团内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发出的选票要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不相等的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纠正;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说明有的选举人放
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利,这是允许的,所以选举也是有效的。二是检查选举中有无违反《团章》和有关选举条例规定的行为。如果发生违反《团章》和有关选举条例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宣布选举无效。

  99.确认选票有效的基本原则
  确认选票是否有效,主要是看选票的填写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00.差额预选时投票方式与计票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差额预选时,一般应召开大会集中投票。如果代表人数较多,各代表团(组)驻地比较分散,也可以分代表团(组)进行投票。预选分代表团(组)投票,要由大会统一组织实施,由各代表团(组)长主持,在监票人监督下,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同一时间进行。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迅速将票箱送到大会计票室统一计票。计票工作必须在清点选票,核实无误,确认预选有效后方可进行。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规模较大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采用代表团(组)投票的办法进行差额预选。

  101.差额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原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近应选名额时,按正式选举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执行上述规定应掌握以下二点:一是只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二是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
  团的基层组织预选时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原则与地方组织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团的基层组织必须按得票多少来确定正式候选人。

  102.正式选举确定当选人的原则
  团内选举规则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3.预选结果的公布
  预选的目的是确定正式候选人。预选结果应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向主持选举的领导机构报告。由主持选举的领导机构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人选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通告选举人,然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104.正式选举结果的公布与当选人名单的宣布
  选举结束,应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总监票人)或工作人员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105.当选人名单的排列原则
  当选的代表、委员、常务委员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当选的候补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名单按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106.团的各级委员会经选举产生后的报批手续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及时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待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复后,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发文公布。
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接到下一级团的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告后,应及时研究批复,并将批件抄送下一级党的委员会。
  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并由上一级团委发文公布。属于同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107.向上级团委呈报的选举情况报告的内容
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团组织应当及时向上级团委呈报选举情况的报告,报告—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选举的时间及应参加选举的人数和实到会人数;选举任务及采用的选举方式,包括候选人的产生办法;选举结果,当选人名单及其结构情况,当选人得票数;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团代表大会、团的委员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组织实施

  85.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选举的主持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附例1:

大会全体会议预选主持词

各位代表:
  现在举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次代表大会第X次全体会议。
  大会应到代表XXX名,因病、因事请假XX名,实到会XXX名,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XXX、XXX、XXX……
  本次大会有三项议程:
  1.审议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3.预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毕)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
  如果没有,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全体通过(或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监票人名单。
  请工作人员宣读监票人建议名单。
  (宣读毕)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
  如果没有,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全体通过(或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先预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届委员会委员,然后再预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请工作人员宣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第X届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稍停)
  请选举工作人员清点代表人数。(请非选举人和非工作人员退场)
  出席今天大会的代表XXX名,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
  四,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预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