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单位
深圳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
项目名称
党建引领攻坚 推动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项目背景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提出要“完善跨境协作机制 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也要求“推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圳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抓“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地域优势和综合授权改革的政策优势,以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为重要抓手,推动深圳市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项目主要做法
市委政法委坚持党建引领,树立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的“三个必须”原则,牵头组织政法单位构建“法治领域跨境合作、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国际法律服务供给、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法治人才培养交流”等五大领域对接衔接格局。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
市委政法委牢记“政法姓党”的根本属性,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使命,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聚焦打通深港澳三地法治交流渠道,促进跨境法律服务行业融合发展、推动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先后制定出台《完善法治领域跨境协作 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前海合作区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并持续推动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协调小组、前海法律事务组平台作用,积极协调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推动解决了大湾区司法研究院设立等一批重大难题。
2.强化机制引领,全力统筹重要任务,集中改革攻坚
市委政法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改革,发动政法各单位集中各领域业务骨干,梳理改革堵点难点、深入分析研判、集中改革攻坚,取得了一批影响力大、多方认可的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成果。围绕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系统梳理5个主要问题提出24项工作建议,调研成果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围绕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梳理5方面存在30个问题清单逐一提出建议,获得了司法部部长贺荣同志、省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同志的高度认可。推动前海法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跨境商事诉讼规则衔接工作指引》1项总体工作指引和简化涉港澳诉讼程序、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等8项配套制度。
3.强化组织引领,全面汇聚英才,发挥优势提质效
市委政法委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政法系统赴港澳培训常态化机制,助力联动港澳推进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组织两次赴港调研、一次赴澳调研,拜访港澳中联办等中央驻港机构,港澳法治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牵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与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港澳联程)培训班,进一步加深三地法治交流互动,推动构建大湾区法治协同。推动深圳与香港互签《法律合作安排》,率先开展粤港澳律所合伙联营和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支持香港地区陪审员、港澳地区调解员参与前海法院工作,法律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品质持续提升。
项目创新点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经验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列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被列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率先推动跨境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先行先试,获省级层面支持认可。“探索开展域外法适用范围改革”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深入探索跨境司法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入选全省首批高质量发展改革案例。市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处党支部获评“广东省涉外法治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是全省党委政法委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项目取得的成果
1.跨境纠纷化解载体更加完备
全力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协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商事法庭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总部入驻前海,和前海法院、知识产权、金融以及海事等专业法庭,形成一审、二审和终审层级完备、专业齐全的司法审判体系,在前海形成司法终审和一裁终局的“双终局”架构,为解决涉外商事纠纷提供稳定预期。目前,前海法治化环境指数全国自贸区排名第一,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已集聚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等六大类225家机构,为两地企业和居民提供“一站式、全链条”高端法律纠纷解决服务。
2.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更加深化
助力前海法院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上进行大胆探索,构建“诉讼+实体”二元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1+8”制度体系,实现简化涉港澳诉讼程序、构建域外法查明与使用体系等8个率先,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效率提升达83%。目前,前海法院已成为全国审理涉港案件最多、全国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效率最高、全国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最多的法院。推动深圳国际仲裁院不断实现治理结构和仲裁员结构的国际化,发挥双城两院的积极优势,成为受理涉港案件最多的内地仲裁机构,获香港法院执行仲裁院数量最多的内地仲裁机构。
3.跨境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目前已有266名大湾区律师在深圳申请执业,占内地九市大湾区律师人数的57%,已有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深圳,全省最多。推动7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深代表处。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与11家国际组织、世界知名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为当事人提供更多高端国际争议解决资源。前海法院在聘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多语种调解员、具有域外律师资格特邀调解员基础上,继续试点吸纳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为特邀调解组织,跨境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满足各类商事主体多元解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