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副关长林国忠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问题1、吴女士咨询:海关如何处置罚没的物品?
回复:海关对依法没收的罚没财物主要有5种处置方式。一是公开拍卖。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流通的罚没财物,海关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有公物拍卖资质拍卖企业进行公开拍卖。公开拍卖是海关罚没财物最主要的处置方式。二是定向变卖。主要是对国家规定专营专卖的罚没财物,如成品油等。三是移交。对查获的文物、毒品、濒危动植物及制品等统一移交给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四是转交。对查获的侵权物品,可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等公益机构用于公益事业。五是销毁。对查获的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送检不合格或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过期变质等罚没财物,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问题2、温女士咨询:通关一体化对于企业有什么便利?
回复:海关在监管要求、作业流程和服务标准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实现“区域联动,多关如一关”。“泛珠三角”区域内超过17万家进出口企业可享受改革带来红利:(1)对于代理报关企业来说,可以“一次注册、多地报关”,以往需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在一关统一办理,省去往返奔波之苦。(2)对于内陆企业来说,办理跨关区通关手续时,可自行运输,免去转关运输手续和相关车辆费用,有效降低物流成本。(3)所有企业均可按照实际物流需求,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纳税、放行地点,自主选择通关方式,自主设计最适合自身的物流方案。
问题3、张先生反映:福田口岸的水客为什么都那么多?
回复:针对福田口岸附近水客集聚的严峻态势,深圳海关将采取多项措施坚定不移打击“水客”走私:
一是建立打击“水客”走私工作体系。加强缉私情报部门经营、摸查工作,主动出击,端窝打点。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抽调专门警力狠抓水客走私,实现走私链条一网打尽。近半年来,我关在各口岸共开展2次专项打击治理“水客”走私“灭蚁”行动,共捣毁53个“水客”接货地下仓库和私货销售商店等窝点,查获流动收货车辆20余台,现场抓获水客及接货人50余名,奶粉、硬盘、汽车配件、红酒以及婴幼儿用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日用杂货一大批。
二是深化合作,提升我关反走私综合治理合力。深圳海关将积极联合口岸办、打私办,借助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地方执法部门的力量开展周边环境整治。重点加强对口岸周边“水客”走私商品窝点、流动走私收货点的打击,适时地开展打击治理“水客”走私 “灭蚁2016”系列联合专项行动,净化口岸周边环境,同时积极加大与周边屋村、居民住宅楼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联系,扩大信息来源面,促进打击“水客”走私工作。
三是对水客团伙走私行为进行并案处理,加大“三次入刑”惩罚面。深圳海关将严格执法,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核实、分析“三次入刑”“水客”的相关违法信息和线索,重点抓住其犯罪事实是否涉及团伙走私窝案,适时予以打击。
四是根据通关数据分析,建立“水客”“黑名单”库,并将按规定交由省公安厅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问题4、洪女士咨询:关于个人携带黄金,海关有什么规定?
回复:1.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目前,总署暂未制定新法规,仍沿用原有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精神和《关于对旅客携带旅途自用黄金饰品进出境验放问题的通知》(署监二[1992]1186号)规定:“对境内居民、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佩戴出境黄金饰品重量在五十克(含五十克,白银饰品据此相应从宽掌握)以下的,海关不作为重点管理,免予验核签章”,超出五十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对我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接待或派出的重要统战对象,知名人士携带出境黄金饰品超出五十克,仍属自用,但不能提供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未经原进境地海关签章的,经现场科级(含科级)以上领导审批,予以酌情从宽验放。”
问题5、袁女士咨询:在深圳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复:按照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目前可以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地区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下同)。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提供有效担保并满足海关信息系统联网监管的情况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理中心(B型)内企业可以将区内存储的保税商品货物登记运输至区外的保税展示交易店。保税展示交易店可设置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理中心(B型)的红线内围网外,或围网外的其他地区,但原则上必须是深圳关区。
保税货物在出区展示期间发生内销的,区内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征税手续。需要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向主管海关集中办理进口征税手续,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
问题6、王先生反映:我因不了解海关规定,自购了一套西装从香港带回,被海关人员检查后主动配合缴纳了税款,但仍得到了“警告”处理,我认为不合理。
回复:经核,当事人于2015年12月6日22时10分,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经罗湖口岸入境,被海关抽查,在其行李内发现未向海关申报的A.TESTONI男士皮鞋一双,CERRUTI1881男士衬衫4件,CERRUTI1881领带两条,DAKS男士棉服1件,DAKS男士衬衫1件,被查获。上述物品案值2.6149万元,偷逃税款额0.3799万元。做移送缉私处理。 2015年12月7日,罗湖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二)项,处罚内容为:1、予以警告;2、科处罚款0.26万元。同日,当事人完成了行政处罚相关手续后。罗湖海关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了上述物品的征税放行手续。 罗湖海关于8月4日16:00左右致电当事人进行说明解释,当事人表示接受和满意。
问题7、听众反映:深圳机场海关虽然也有无纸化通关,但很浪费时间,请问可以简化流程吗?
回复:机场海关与反映情况的王小姐联系,介绍了当前机场海关报关单审核放行情况:机场海关2016年度1-6月审结报关单量居深圳关区第三、同比大幅增长3成,其中97%为无纸报关单;因机场海关货运闸口无法与H2010系统自动对接,因此部分进口、保税无纸化报关单仍需人工放行;机场海关审单人力高度紧张,为保证公平、防范风险,现场施行电脑叫号接单。经了解,王小姐所在公司为自主报关企业,其主要进口货物多被系统判定为非低风险快速放行类别,因此需要在现场取号排队,等候系统叫号递单。沟通后,王小姐已明白上述情况并表示理解,我关建议其员工尽早取号排队,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现场带班领导直接反映。
问题9、听众咨询:请问从香港买东西要交税吗?买多少要交税?怎么个交法? 我去香港顺便带一个相机去拍照,在大陆要申报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若携带相机出境使用,建议在出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入境时凭申报单入境,无需另行缴纳税款。
问题10、听众建议:盐田保税区、大鹏海关的监管仓库应该越改越方便。
回复:大鹏海关、盐田保税区海关分别于8月4日联系了该听众,听众反映的问题为通关效率问题。大鹏海关向其答复:详细阐述该关查验过程以及查验要求、进口转关流程及作业时间。同时告知如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该关或者到业务现场做进一步了解。
盐田保税区海关答复:目前该关正在开展新旧系统切换中的新系统测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关效率。该关会抓紧时间完成测试,尽快切换,待新系统切换完成后,所反映的问题将有所改善。如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该关或者到该关办公室做进一步了解。
问题11、听众反映:大鹏海关出口查柜要排队2-3天时间。
回复:详细阐述该关查验过程以及查验要求、进口转关流程及作业时间。同时告知如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该关或者到业务现场做进一步了解。
问题12、听众反映:盐田保税区海关通关需提速,进出关闸通道太少,容易堵车,转关车辆放行太慢。
回复:盐田保税区海关答复:目前该关正在开展新旧系统切换中的新系统测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关效率。该关会抓紧时间完成测试,尽快切换,待新系统切换完成后,所反映的问题将有所改善。如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该关或者到该关办公室做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