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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期
时间:2016-09-06 11:04:07 信息来源:互动交流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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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廖女士咨询:幼儿园违建,可以进行公益诉讼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公益诉讼?

答复内容:廖女士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我们可以将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素材。您反映的幼儿园违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的问题,建议向所在地街道执法队投诉举报,我们也会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盐田区检察院,让他们派人了解情况,调查是否有玩忽职守的情况。

回复情况:已致电廖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廖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2、李先生咨询: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可以调解或者和解吗?

答复内容:李先生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对于民事公益诉讼,允许和解和调解,但有一定的限制,即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应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则不允许调解。

回复情况:已致电李先生,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李先生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3、王女士咨询:小区停车位被开发商卖了,作为商业用途,请问这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吗?

答复内容:王女士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我们可以将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素材。您所反映的问题是城市发展中较为普遍的问题,特别是深圳这种经济高速发展的城市这个问题也是较为多见,我们可以把您反映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争取也把它纳为公益诉讼的范畴。

回复情况:已致电王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王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4.陈女士咨询:企业招投标需要提供行为档案无犯罪证明,想问这方面有什么便民措施吗?

答复内容:陈女士,您好,我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我们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提供行贿档案无犯罪证明这一方面有多项便民措施。第一,可通过网上申请。只要您进入深圳检察网,就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详细的申请指南,且在网上申请,不需要到现场,也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第二,简化申请手续,我们原来需要提供九份的申请材料,现只需要提供六份申请材料即可。第三,针对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快办理速度的,我们有提供加急申请渠道,详细情可登录我们的深圳检察网查询。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我们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咨询电话2547139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复情况:已致电陈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王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5、沈女士投诉:违法占道和违建的问题可以进行公益诉讼吗?

答复内容:沈女士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我们可以将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素材。您反映的违法占道和违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的问题,建议向所在地街道执法队投诉举报。

回复情况:已致电沈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沈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6、我在20139月份以书面实名邮寄的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举报深圳市龙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45线路经理范某勒索茶水费,我可以就此案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吗?

答复内容:陈先生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故此,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属于立案监督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把您反映的问题转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您提到的公安人员不给与书面不立案通知等,可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向上级公安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反映。另外,刑事自诉案件主要是针对与自诉人直接有关的轻微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情况下才可启动,就您反映的情况来看,也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回复情况:已致电陈先生,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陈先生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7、观澜大和锦鲤新村无证无照非法收停车费近十年,至今没有收费标示牌。

答复内容:您好,我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有关无证无照非法收停车费的问题不属于我们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建议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相关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如果您发现有公职人员有贪污、受贿、渎职等行为的,欢迎向检察机关反映或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复情况:已致电该市民,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该市民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9、奥森中英文幼儿园租用盐田区幸福海(绿色盐港家园,归盐田街道办管辖)2栋负一楼和一楼开办幼儿园,在完成内部装修后,约8月中旬,该幼儿园将业主公摊的公共走廊和小区居民通道用铁栅栏圈起来并锁死,在2楼用废旧钢化玻璃搭建遮雨棚。小区居民察觉后,以占用公共用地、乱搭建,违建将情况反馈到管理处,管理处无任何回应,小区居民先后多次投诉到1233612345,无一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回应,后小区居民集中到盐田街道办综治办反映幼儿园乱搭建和违建情况,街道办综治办答复是小区红线图内他们管不了。街道办出面协调约定幼儿园,管理处和居民协商,幼儿园负责人和管理处负责人避而不见。

答复内容:唐女士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我们可以将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素材。您反映的幼儿园违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的问题,建议向所在地街道执法队投诉举报,我们也会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盐田区检察院,让他们派人了解情况,调查是否有玩忽职守的情况。

回复情况:已致电唐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唐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10、我反映我们小区电梯货不对版,恳请检察院为我们提起公益诉讼。

答复内容:熊女士您好!这里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您在830日上午《民心桥》节目提到的问题为您答复如下: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目前还是试点阶段,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点方案规定了试点阶段的案件范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试点案件范围开展工作。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除了上述的重点领域,试点阶段暂不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我们可以将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素材。您反映的问题,目前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如果业主认为所购房屋是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者业主接收到的房屋存在货不对板等质量问题,均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包括集体诉讼(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等)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您反映的问题只能走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

回复情况:已致电熊女士,并将以上答复意见告知,熊女士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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