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听众反映:罗湖区莲塘村只要天气恶劣的时候都会停电,打电话问供电所会告诉我们供电设备老化请问什么时候才能更换设备保证正常供电?
回复:经核查,客户反映的莲塘村原供配电资产属村委,并由村委进行运维管理,因设备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多,故障停电多等问题,希望由供电部门接管运维。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2016年“城市管理治理年”的工作部署,我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出资、主动承担、统一标准、同步接管”的策略,分别与各区政府沟通推动开展城中村供电设施的整体改造及移交工作,并及时与市政府做好沟通汇报工作,争取市层面统一支持,计划2018年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需改造城中村的改造接收工作。接收后的城中村将全部抄表到户(栋),计量表计(含)电源侧的所有设备由我公司按照统一的运维策略进行管理。
目前罗湖、福田、南山、龙华、光明已由区政府层面制定了统一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进入试点推进阶段。其他区政府也已基本明确了实施意向。全市已有17个城中村正在试点开展改造工作。我公司已制定了城中村专项规划,报送了市政府相关部门。
客户反映的区域已经纳入我公司资产接收范围,目前已完成抄表到户及改造工作,下一步将进行资产接收工作。
问题2、听众咨询:我要在我家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请问如何申请?
回复:经联系客户,客户希望了解办理光伏发电并网的渠道、相关资料等。
1、客户可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光伏发电并网,所需资料包括: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光伏项目建设地点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来证明产权(哪些资料可以做产权证明,按业扩的要求执行,因各区政府要求不一样。)
(4)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5)物业公司出具的开工许可意见(如无物业需在申请表注明:现场无物业,无需物业开工许可,并签字确认。)
2、已联系客户告知办理光伏发电并网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及手续。
问题3、听众咨询:请问变电站的辐射会不会很大,包括小区内的变电站很大会对人体有影响吗?
回复:经联系客户,客户希望了解变电站、其小区的配电房等是否有电磁辐射,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等多个国际权威机构在有关高压电的正规文件上,都不采用“电磁辐射”一词,而是使用“电场、磁场”,“电磁场”等术语。国家环保环保规定,10万赫兹才叫辐射,因为即使高于500千伏的输变电设备周围,产生的也只是极低频的电磁场,而非电磁辐射。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更多信息:
1、我们在新洲建立了深圳电力生活馆,那里有变电站电磁场强、噪音的实时监测,市民可以预约参观,亲手测量;
2、我们印制了通俗易懂的《电磁环境知多D》宣传册,在所有的供电营业厅都可以免费领取;
3、我们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电磁环境标准,拍摄了“一镜道底话辐射”、《法拉第课堂之电磁辐射》等知识短片。
4、2014年12月18日,我公司向社会发布了全国首个变电站电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市民可在深圳供电局官方网站实时查询变电站电磁场强度,也可以通过关注“深圳供电”官方微信,在手机上实时查看变电站电磁场强度。
已联系客户就其对变电站电磁辐射的疑虑进行了解答。
问题4、听众咨询:光明新区塘尾社区沙田坑片区,一到夏天晚上就会停电,为什么?有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明年夏天会不会还是同样的情况?
回复:经核查,光明新区塘尾社区沙田坑片区,因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原有设备已难以满足用电需求,存在负荷高峰期因低压设备过载导致停电问题。为解决该片区用电问题,我局已紧急立项计划对该片区进行整改,因部分用户不同意在自建楼上安装街码,以及不同意低压电缆在墙体敷设,导致工程于2016年4月份开工建设至今仍无法完工。
已联系客户告知停电原因、我局所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困难。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村委的沟通,争取改造项目尽快实施希望。同时,也呼吁市民(特别是城中村的居民)理解并支持电网建设。
问题5、听众咨询:我租的房子,在锦绣新村房东跟我收电费1.2元一度,供电局是不是才收0.68一度。想问供电局直接收取可以吗?
回复: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对于抄表到户的“户”定义为独立的产权户。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方式:对于在建建筑,通过三证——即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来界定产权户;对于建成建筑,一是通过正规的房产证界定产权户,二是通过由各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开具的合法性证明来界定产权户。
城中村出租屋一般属于“一栋一户”,即一栋房屋为一个产权户。对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已根据相应的产权抄表到户(栋)。客户提出的希望抄表至栋内分户的“抄表到户”,与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户”存在冲突,目前暂无法实现。
已联系客户说明抄表到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房东收取高电价的问题,建议客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或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6、听众咨询:龙华新区观澜祥兰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电费是2元一度。请问这个价格合理吗?有具体标准吗?
回复:经核查,来电客户王先生并未向我局申请报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所使用的观澜祥兰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非我局安装设备,由深圳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安装并向用户提供有偿充电服务,充电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公司向用户收取。
我局属于电价执行单位(不含充电服务费),无法界定此类有偿充电服务价格是否合理,电费以外的充电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政府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已向客户解释我局调查情况,并建议客户向物价部门反映该问题。
问题7、听众反映: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湖园小区安装了光伏发电,验收了一年了,但是补贴款完全没有收到,今天想了解一下。
回复:经初步调查,该客户反映的光伏项目是钟永良住宅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库坑村观湖园三期E34屋顶。该客户11月23日方交齐深圳市发改委要求的申请补贴备案资料,我司将于12月20日前提交深圳市发改委申请补贴备案。
已向客户详细解释说明了深圳市光伏并网发电补贴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手续和流程。
问题8、听众反映:龙岗区协信工业园供电工程验收完了,现在没有计量表,不能送电。请问符合规定吗?
回复:经查,客户协信工业园报装了两台变压器。11月28日,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人员告知其在申请现场竣工验收时得知三相三线高压负荷管理终端缺货,客户希望核实该信息,误以为会影响安装进度。
已告知客户,12月1日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人员已办理计量互感器的领用并进行安装,12月2日已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问题9、听众咨询:换表后是不是两个月一起算高峰电量吗?峰、平、谷,是怎么算的?
回复:经查,虎将先生居住在龙岗局布吉街道布吉德兴城小区,希望了解更换后的智能电表是否支持峰、平、谷方式计费。
根据我公司推进智能电表建设计划,近期我司为该小区更换了智能电表,智能电表具备显示峰、平、谷电量功能。用户目前执行的是居民阶梯电价,如需按居民峰、平、谷方式计费,可到我司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已就以上问题向客户作了详细说明。
问题10、听众反映:罗湖区东门街道洪湖大厦的11、12、13、15层是住宅公寓属于居民用电,但电费却是0.88元/度。
回复:1、经初步了解,洪湖大厦目前由两台专用变压器轮换供电。该变压器除供居民外,大部分(约80%以上)容量供其他(酒店、桑拿、办公)用电。
2、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所有”。按照《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涉及小区供配电资产无偿移交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决议应当明确受托人员的身份和权限。
3、洪湖大厦管理处于2016年6月15日致电咨询抄表到户事宜,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相关要求,并请管理处协调资产所有权人或所有权授权人确定无偿移交的意愿,提出抄表到户书面申请后,我局将前往现场勘查,并按规定办理抄表到户。但我局至今未收到洪湖大厦管理处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
据了解,该处管理处及大业主(拥有较多产权的业主)不希望抄表到户,客户也反映管理处曾用多种手段阻止其提出抄表到户的意愿,应该客户要求,我局已预约12月6日前往该大厦,与业主、管理处三方洽谈。
问题11、听众反映一个计费的问题:5、6口人的家庭与2、3口人的家庭额定用电量要有区别,不能一刀切,像我的家庭5、6口人额定电量肯定不够用的,只能交高价电费,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有什么方案改善,谢谢!
回复: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46号)明确:居民用户应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目前深圳居民阶梯电价以住宅为单位执行,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从而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居民阶梯电价由广东省统一制定和部署,如用户确有意见的,可向物价主管部门反映。
已联系客户说明深圳目前实行的阶梯电价政策及相关标准。
问题12、深圳为什么不实行峰谷电价?
回复: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规定,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客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前往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已联系客户告知深圳居民已实行峰谷电价,是否执行由客户自行选择,并将相关办理流程告知客户。
问题13、市民反映:请问如何得知自己电表一直是正常的,有什么检测方法。
回复:经电话了解,曾先生并未发现电表异常,电费电量也在正常合理范围内。已告知曾先生可以先观察电表外观是否有烧黄发黑现象,电表读数显示是否正常;如电表属于我局资产需要检查的,可以到营业厅申请校验电表,将有工作人员协助送检;如属于用户资产的,可自行将表计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电表检定。
已告知客户检测电表方法,并告知客户若认为电表异常可联系我司供电服务热线95598,我们将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
问题14、听众反映:为什么农民房9层36套间,高峰电流超过200安培,经常出现烧坏电线开关。电工安全手册规定30安培就要提供三相供电,你们就不考虑安全问题吗,南方电网不肯提供三相供电?
回复:经与客户了解,客户所反映的地址已安装一块80A电表,现属超负荷用电。用户曾到我局了解新装或增容业务流程,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其申请增容或者新装业务必须提供用电地址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供相应街道办出具的《水电开户申请初审表》方可申请新装或者增容业务,但是用户无法提供,因此用户未提出正式申请。
建议客户控制负荷,避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如确需增容,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必须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或相应街道出具的《水电开户申请表》。
问题15、听众反映:我是龙岗区坪地西湖苑好莱坞的住户,我们住宅用电一直按合表用电价0.75元/度收取,这个问题我们反映过几次,你们工作人员有来电了解过,但一直没有解决,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我还要继续反映几次才能解决,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抽空帮忙解决问题,谢谢!
回复:经核查:客户反映的地址为深圳市西湖苑商住楼,我局已在2015年6月对该区进行抄表到户工作,并于2015年10月申报项目并实施改造。项目需要小区配合提供用地进行改造,但因小区管理处一直无法提供电房用地,导致项目至今未能实施。目前我公司拟将该台区纳入资产接收范畴,如符合技术标准,则接收客户资产,并进行改造,完成抄表到户工作。
已告知客户目前抄表到户的流程及进展,整个资产接收等过程需要客户及小区管理处的配合,希望客户给予支持和理解。
问题16、听众反映:在网上查电费,为什么输手机号码不能查询呢?因为我老板是香港人,公司注册是用他家的房子,所以,费用支出我会查询,但微信公众号跟网上,注册都不成功。有没有方法能改善,知道用户名,手机号,就可以查询呢?
回复:经与客户了解,因客户未在我局营销系统中登记手机号码,所以无法查询。
已为客户绑定电话号码,并为客户开通电子账单,每月账单会按时发送至客户邮箱。
问题17、听众咨询:我们买的是宝安沙井的集资房,怎样申请抄表到户,谢谢。
回复: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对于抄表到户的“户”定义为独立的产权户。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方式:对于在建建筑,通过三证——即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来界定产权户;对于建成建筑,一是通过正规的房产证界定产权户,二是通过由各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开具的合法性证明来界定产权户。
经核查了解,该用户为沙井共和集资房,无合法分户产权,不符合抄表到户的条件,暂无法开展一户一表接管抄表到户。
已联系客户说明国家有关抄表到户的政策规定。
问题18、听众反映:怎么查自己的电表有没有换成智能电表(住宅小区)?
回复:经核查了解,用户所在的小区为金海华府,小区已于2016年10完成智能电表更换。
已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与客户进行电话沟通,并告知该用户区分智能电表与普通机械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