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住房租赁市场是重大的、基本的民生问题。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监管作用。我市已经基本明确了由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房屋租赁办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租赁市场监管的职责分工,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制定政策法规,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在租赁市场统筹协调、政策拟定、市场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并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强城中村租赁住房规模化改造的指导;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规范住房租赁金融服务;加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将联合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租赁价格管理,稳定市场租金等多方面入手,确保租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经与听众联系,对我委的解回复非常满意。)
问题2、地铁3、4、14号等几条地铁线路容纳客流问题。
回复:关于您在民心桥所提问题和建议,我们已收到。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轨道交通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车辆是其核心设备,投资大、技术复杂,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点、高效运行的关键。车辆选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轨道交通系统的制式,直接影响到了土建、轨道、行车、供电、信号、环控、车辆检修等专业。因此正确地进行车辆选型尤为重要。
2、轨道交通车辆制式选择应遵循相应的原则。首先,选用的轨道及编组应满足客流规模的需要,满足线路功能等级要求,达到对居民出行时间的控制要求,提高出行服务水平。其次,要统筹考虑既有轨道交通类型和未来新线路制式的选择,既有线路延长线车型应与原有线路保持一致。最后,轨道制式选择要考虑轨道线网衔接的要求,有利于网络资源的共享。
3、目前,我市已运营线路中,3号线为地铁B型车6节编组,4号线为地铁A型车6节编组。为与既有运营线路统一,并综合考虑未来的地铁线网布局,地铁3、4号线延长线均沿用既有线路车型,实现了与既有主线的贯通运营和资源共享,同时避免未来出现运能浪费。
4、关于14号线,我市《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2040)》、《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以及我委编制的《深圳市轨道交通14号线交通详细规划》对其车辆制式及客流规模均予以了论证。考虑该线路为我市东部发展轴最为重要的轨道线路,线路里程较长,易在早晚高峰时刻产生较大的通勤客流,为支撑我市东进战略的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线路客流负荷的运能,同时与11号线形成东西贯通,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述规划建议该市域快线选择为地铁A型车8节编组,其中2节为商务车厢,以便在提供足够运力的同时又避免产生运能浪费。
5、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我委9月14日下午16:20-17:07对听众进行解释,并对听众提出的不涉我委的问题进行咨询了解后,再与听众沟通)
问题3、秦女士:宝安这边的海岸线水质较差,有没有治理措施。
回复:我市海域主要分为东、西部海域,西部为深圳湾和珠江口海域。由于海域天然条件、地理位置及开发利用的不同,2000年以来,深圳市海水水质呈现出“东优西劣”的总体分布格局:西部海域以劣四类海水水质为主,影响海水水质的主要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快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开展岸线和典型生态系统修复,西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今年针对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我市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国际经验和深圳实际,确定了海洋环境质量、入海污染物控制、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17项量化指标;二是落实分区管控,将全市分为严格保护区、环境改善区、综合协调区和重点治理区4类。珠江口海域作为重点治理区,要求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全面治理珠江口海域污染,海水质量除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外其他指标不得低于国家四类海水标准。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入海污染物总量等量化目标的控制和监督;三是实施陆海联治,建立“海域-流域-陆域”的环境容量倒逼机制,实施河湾联治,开展海上污染综合治理。通过多措并举、多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另外,针对珠江口海域管理重点,下一步我局还将开展珠江口入海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对珠江口海域环境容量进行评估,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珠江口海域环境状况的不断改善。
问题4、徐女士: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到台风时的滨海灾害预警,还有哪些防灾减灾的措施。
回复:我市海洋灾害预警信息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发布,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实时预警信息:1)登录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网站(http://12379.szmb.gov.cn)查询;2)通过深圳卫视、广播电台等媒体收看或收听预警信息。3)通过市气象台网站、微博等途径获取预警信息。
台风期间,市民应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海浪和风暴潮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市民应远离海边,沿海低洼地带采取相应的防潮措施。(因听众没留电话,所以无法回复)
问题5、楼先生:1.深圳湾公园海边有臭味,能不能彻底解决;2.深圳湾公园有部分现在围起来进行底泥修复工程,会不会对红树林造成影响。
回复: 一、对于深圳湾臭味问题,目前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深圳湾污染治理,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积极治理,深圳湾黑臭问题已大大缓解,但局部区域、部分时段还存在黑臭现象,主要是由偷排漏排的污水和受污染的底泥造成的。我委目前正在联合环保、水务、城管部门组织编制《深圳湾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围绕陆源污水控制、污染底泥治理、水动力改善、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五个方向,提出了污染总量控制、污水系统完善、河流治理提升、面源污染削减、海水污染防控、海湾动力改善、底泥原位修复、生态环境提升等八项主要任务,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一是严禁偷排漏排污水,加强深圳湾入湾排水口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整个流域污水的有效收集和处理;二是强化污染底泥综合整治,对深圳湾的底泥污染全面调查研究,近期将对大沙河口至后海内湖附近海域等黑臭问题较突出的近岸海域底泥,实施修复。争取在2020年达到消除近岸海域局部黑臭状况的目标。
二、对于底泥修复工程是否影响红树林的问题,底泥修复工程是深圳湾治理系统工程的一部分,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陆海、河湾生态系统的自然联通性和完整性。相关治理工程方案会充分论证对海湾生态系统的影响,并采取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补充次级生物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整治深圳湾人工岸线提升生态功能、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深圳湾生态环境监测等措施,改善深圳湾的水质,有效提升红树林和鸟类的生活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因听众没留电话,所以无法回复)
问题6、王女士:蛇口海上世界附近海水有臭气。
回复:9月10日上午11时,市民打入电话称,在蛇口渔港内发现有偷排污水情况。
9月10日下午3时,市海洋局立即派市海监支队和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前往现场调查,同时,南山环水局对蛇口渔港排污口进行了摸查。
现场调查发现两处疑似排污(水)口,均位于蛇口渔港内,为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两处排污(水)口均未发现现场有排污现象。现场监测结果显示,排污(水)口的溶解氧为2.61mg/L,超过了国家海水第四类标准,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明显偏低;经过实验室分析检测,排污(水)口样品的石油类、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分别为0.110 mg/L、1.58 mg/L和0.077mg/L,也均超过了国家海水第四类标准。与附近海域的海水相比,该排污(水)口的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基本持平,但溶解氧和石油类含量均劣于附近海域的海水质量。
9月10日和11日夜间,市海监支队执法人员连续对蛇口渔港开展执法巡查,未发现有偷排污水情况。
下一步,市海监支队将在夜间对蛇口渔港排污口进行不定时蹲点检查,市民如再次发现蛇口渔港内有偷排污水情况,可直接拨打电话:15013613571进行投诉,海监执法员将及时跟进核查处理。
9月12日上午11时,市海监支队将核查处理情况,电话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