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常务副区长范德繁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问题1、投放厨余时为什么要拆袋?
“破袋”与否,是由末端设施处置能力来决定的。目前我区厨余垃圾协同餐厨垃圾一起处理,处理工艺是厌氧发酵,所有进入厌氧发酵罐中的厨余垃圾必须是经过挤压或切碎的“细料”。如果没有提前“破袋”,厨余垃圾在进行挤压或切碎处理时,一些又大又厚的塑料袋很可能会缠绕在刀面、挤压钝器或转轴上。不仅如此,有些情况下,塑料袋还有可能会在厌氧罐内形成一层不透气的膜,导致沼气发电系统崩溃,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厨余垃圾投放前不“破袋”显然是不行的。虽然“破袋”的行为给居民带来很多不便,但为此我们特地在集中分类投放点旁边配备了洗手池和洗手液,方便市民“破袋”投放厨余垃圾后可以洗手。
问题2、垃圾分类如何实现处罚和奖励?
2019年,罗湖区政府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奖励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是整整一个周期。此奖励办法一共持续三年,每年区政府将拿出800多万资金来作为奖励的资金池,凡是在评选周期中,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包括农批、超市,以及住宅区、家庭、个人等,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如果符合办法中的规定条件,都可得到适当的奖励。我们想通过这种奖励,来激励大家进行垃圾分类,并且慢慢形成良好的习惯。
9月1号条例出台后,如果不遵守规定的垃圾分类要求,城管部门可以按照条例,对个人或者单位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没有严重情节且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问题3、厨余垃圾处理装置指的是哪些装置?
这里所说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是指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果蔬垃圾,为做到厨余垃圾全量处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鼓励探索小型处理设备的方法技术,多条腿走路,就近就地处理,扎实做好厨余垃圾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