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雷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问题1、希望关注商品、药品等过度包装造成的垃圾增量问题。
2020年11月10日,我局通过电话方式与建议人林先生进行了沟通,对其所提建议进行了解答。具体答复如下: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一是对限制过度包装的条款进行了立法,今年9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回收。第四十四条规定: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推动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二是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要点(2020-2021年)》的通知(深分指办〔2020〕1号)把“推动生产企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简化商品包装,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实施回收。”和“监督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等具体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持续有效地落实责任。三是向其介绍了开展“垃圾减量日”的主题活动情况,11月8日,在深圳第一个垃圾减量日,我市十区联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产生生活垃圾,许多的商家、公益组织也都成为了倡导垃圾减量的践行者。林先生对我局的答复满意,表示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有信心。
问题2、建议政府多引导市民家里应该如何做分类。餐厨垃圾还要解开袋子到倒入指定垃圾桶,虽然有洗手的,但很多人不愿意操作,就不愿意分类。
2020年11月10日,我局通过电话方式与建议人黄先生进行了沟通,对其所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解答。具体答复如下:问题一:政府多点引导市民家里应该如何做分类,如家也要两个,或多个垃圾桶,这样很多餐厨垃圾下来就不用再分类了,很多家里是老人不懂。
回复: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可参考以下做法:1.在厨房增设密闭垃圾桶,用于收集厨余垃圾,根据需要采用拎桶(不套垃圾袋)投放,或者拆袋投放。2.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快递盒或纸箱等收集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等可回收物,积攒到一定量后到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投放,无需使用垃圾袋。3.有害垃圾是日常生活中产生量相对较小的垃圾,无需单独设置垃圾桶,可暂存到纸盒中,与可回收物一起带到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投放。4.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也可以重复使用环保袋等进行收纳,到集中投放点后再分类投放。
我市已初步建成多层次的法规标准体系及全方位的宣传督导体系。为方便市民正确垃圾分类,我局已陆续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技术标准、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后续仍会继续完善,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和“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查阅。针对家中老人不方便使用手机和电脑的情况,我局也已组织各区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印刷折页发放到户,并在各住宅区(含城中村)宣传栏张贴分类指引。同时,我局将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问题二:餐厨垃圾还要解开袋子到倒入指定垃圾桶,虽然有洗手的,但很多人不愿意操作,就不愿意分类,所以看有更好办法让市民更方便,更好配合。
回复:我市遵循国家标准,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为基础,按照“大分流细分类”的具体策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二)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现阶段,家庭厨余垃圾与餐厨垃圾通过厌氧消化的方式协同处理。若将塑料袋连同厨余垃圾一并投入,将会大大增加后端处理设备的故障率,进而影响整个厌氧处理过程。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局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配置洗手盆,方便市民在拆袋投放厨余垃圾后洗手,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创造便利性条件。因此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并支持该项规定,为环保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