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党组成员、副区长蔡凡参加《民心桥》垃圾分类系列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问题1、个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个人和家庭的奖励。
如果想以个人申请激励,需要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如督导员需满足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 小时(以街道办审核为依据),志愿者应满足全年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 小时(如入户宣传、志愿督导等,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为依据),教师(学生)要在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在学校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而其他人员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积极个人。
对于家庭,做到以下两点,都可申请垃圾分类“好家庭”:一是家庭成员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 天(以所在小区督导员记录为依据);二是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入户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 次。
问题2、政府如何处理垃圾前分后混的问题。
首先混收混运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物业小区里面,如小区的清洁工在收分类垃圾桶的分类垃圾的时候,没有分类收而是直接倒到其他垃圾桶里面拉走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已通过收运企业上门排查、建立垃圾分类负面清单,每天督促街道、社区和物业加强监管及整改,也欢迎市民积极向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提供线索,执法部门会通过执法检查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物业公司予以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辖区垃圾清运企业没有区分各类垃圾,或由于分类不纯净,而将其混合收运处理了,目前,我区通过信息化监管的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纳入了智慧环卫监管平台,通过二维码识别、视频监控、GPS定位、地磅称重等设施设备,初步实现了源头追溯、路线追踪、计量分析、考核评价等功能,实现对专业收运处理公司的全流程监管,基本杜绝了企业混收混运的违规行为。
问题3、居民要如何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
深圳的分类标准和国家标准一致,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关键就是养成绿色生活习惯,自然就简单了。我们可以在自家厨房里多备一个厨余垃圾桶,把果皮、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沥干汤水后,单独装袋,在晚饭后出去散步的时候,7点到9点间投放至小区的集中分类投放点的厨余桶。
另外,可以在阳台放一个箩筐或布袋,把可以回收的瓶瓶罐罐、纸皮包装、废旧织物等暂存起来批量投放,废旧家具以及过年过节废弃的年花年桔,需要投放到小区指定的专项垃圾(原大件垃圾)暂存点,再由物业公司通过电话或者手机APP预约政府委托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家里的废电池、灯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产生量少,单独收集定点投放即可。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问题,我们也提倡勤俭节约,理性消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拒绝过度包装,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
问题4、关于垃圾分类设施,我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我们这是属于城中村,没有看到有垃圾分类的设施,只有可回收和其他两个类别!可以增加一些垃圾分类设备吗?
经现场调研及统计,东方社区城中村共59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分别:八队村2个、蚌岗小区10个、大田洋小区5个、二三队村3个、立业路商住区3个、六队村5个、六队商住楼2个、南边头小区6个、上报美小区5个、上头田小区7个、水围小区4个、四队村1个、五指耙1个、西山小区5个),由于城中村内用地紧张、选点困难,所以尚未满足150-200户设置1个集中分类投放点要求,服务距离相对较远,谅请居民短期内移步至前就近的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投放,接下来我局将会联合街道、社区摸底居民投放实际需求,有序推进点位调整及新增工作。
问题5、宝安区福海街道鸿德园小区的垃圾桶摆放非常不合理,直接放在别人家的阳台和房间窗户底下,一个月都不清洗一次,滋生蚊虫且臭气冲天,住在低层的住户长年不敢开窗。
接到居民投诉当天(12月9日)下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韩竞同志带队到福海街道鸿德园小区开展现场调研。经现场查看,鸿德园小区共有10单元28栋1054户,每个单元门口约3米处设置有集中分类投放点(共10个),均已完成标准化(密闭化)升级改造,现场保洁维护相对到位,有小部分污渍、污水未清理到位,但并未发现居民反馈的“臭气冲天”现象,在投放点1米内未感觉明显臭味。现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卫清洁保障工作,采取一定环保措施,确保点位整洁有序、无异味外溢、满足居民投放需求,同时加强对居民进行引导教育,通过入户、督导等方式提高居民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如居民集体对投放点位置有迁移想法,建议形成书面意见并选取代表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深入沟通,解决不善情况下,可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确定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