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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期
时间:2024-09-30 16:40:4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忠参加《民心桥》节目对市民诉求的落实情况


 2024年6月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忠 参加《民心桥》节目


问题针对PM2.5和臭氧等污染物的浓度上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有哪些应对策略?

针对PM2.5和臭氧等污染物的浓度上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移动源治理,包括机动车新能源化、清洁化;开展工业企业VOCs治理,包括VOCs源头减量和末端治理。开展工地、道路扬尘治理等。


问题每个月生态局都会公布各区因环境问题被投诉的公司名单,对这些上榜公司有什么处理措施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公布全市范围内被投诉次数排列前十名的单位。通过公示曝光,使生产经营者自我约束,自觉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也将这些上榜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问题宝安区沙井街道后庭社区东边坑35栋住宅区内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核查,被投诉对象主要从事烧烤制作,设有一台无烟净化器烧烤炉。现场检查时,该烧烤店正常营业,因店家在店铺外烧烤产生油烟扰民。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现场已对烧烤店老板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在无烟烤炉设备上加装多一台油烟净化器,同时做好油烟收集处理,做好油烟清洗记录台账,保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扰民。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该店铺的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具体规范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违反前款规定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罚款。


问题四:五和南路82号五和伍城市广场四楼天台的8号音乐营地(餐吧)每晚播放音乐,噪声严重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4日到达现场调查,被投诉对象主要从事餐饮行业。现场检查时该店铺正常经营,经与店铺负责人核实,该处为不定期邀请歌手到此驻唱,唱歌声音影响到周边居民。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负责人加强对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的管理和控制,后续经营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音乐时调低音量,歌手驻唱时合理安排经营时间,控制好现场音量,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问题龙岗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华润五丰屠宰场噪声和异味扰民。

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5日11时05分到达现场调查,被投诉对象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少量牛屠宰和肉食品精加工,主要工艺有待宰、淋浴、击晕放血、烫毛脱毛、开剖及清洗等,配套建设有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并完成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明显的异味和感觉到明显的噪声。

为进一步减少该公司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区生态环境局和龙城街道办事处多措并举开展一系列工作:一是多次组织仁恒世纪公园二期小区业主代表及企业方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居民代表的诉求,通报该公司对废气、噪声的治理情况;二是区生态局领导多次带队到该公司深入排查臭气、噪声源头;利用无人机等科技力量对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飞航检测,以及加强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三是委托环保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废气治理提升整改计划。截至目前企业已初步完成以下整改:一是该公司已专门设立环境治理办公室,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增加猪、牛栏的冲洗和除臭频次,并用除臭剂代替了之前的清水冲洗;三是待宰栏已增加自动喷水清洗系统,装有400多个自动喷头;四是缩减待检区运猪车辆停留时间,检疫由原来7点开始提前到6点半开始,同时要求运生猪车辆到达华润五丰前,在坪地预检点先进行一次清洗,减少运输过程的臭气影响;五是已根据环保技术核查报告,进一步细化完善整体提升方案,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升级改造合作,已于污泥收集区增设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六是该企业已要求运猪车另行一条生猪运输路线,不经过爱南路,且安排专人指引运猪车行驶,以减少对周边多数居民的影响;七是清洗空车区已加装防护帘;八是已自购清洗车对周边道路定期消杀清洗;九是已对猪牛栏进行石墙取代阳光板进行封闭;十是为了减少猪牛栏臭气产生,往猪、牛栏输送冷气工程已完工。猪、牛栏间为空气负压间,猪、牛栏间的臭味不外排。目前气味、噪声问题已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发挥生态环境监管职能作用,一是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及废气监测频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继续跟踪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落实相关废气提升改造治理措施,在废气达标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废气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三是时刻关注群众的反映,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形成居民代表随时反映诉求,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及时作出回应的良好互动,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问题请求定期抽查罗湖区草埔西广清路112号商铺和罗湖区草埔西广清路122号商铺他们制造的臭味、油烟扰民问题不能根治。

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4日22时30分到现场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西广清路112号商铺(甜品店)主要从事糖水制售,使用锅炉煮制糖水,未发现经营油烟产生项目,因排气管道破损导致蒸煮气味外泄影响周边环境,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立即修补管道破损口,定期检修排气管道,确保管道正常使用,避免气味外泄扰民;草埔西广清路122号商铺(烧烤店)设有一个烧烤炉,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因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导致油烟扰民,执法人员已要求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后续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保留清洗记录,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5日下午到现场复查,发现甜品店管道破损口已修补完毕,烧烤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上述店铺的日常巡查力度,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开展执法监测工作,指导并监督上述店铺做好气味及油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题盐田区洪安路居民区仓货柜堆场每晚下半夜都违法超时作业产生巨大的噪声扰民,吵得居民无法休息白天影响旁边学校的学生上课。

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执法人员曾多次到达现场处理群众投诉,被投诉对象主要从事集装箱仓储及运输服务。噪声主要来源:一是存、取柜时,柜与柜之间的碰撞声;二是车辆运输货柜震动的噪声;三是车辆运行时发动机、空压机发出的噪声。该堆场属于盐田港配套堆场,为盐田港提供货柜存取服务,由于盐田港需要保持24小时通关作业,所以该堆场夜间存在间歇性作业情况,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长江仓堆场作业噪声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要求堆场负责人针对噪声扰民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作业区域移至远离居民区,在堆高机作业过程中轻拿轻放,减少作业过程中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提前与物流方做好沟通工作,尽量协调货柜存取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作业,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三是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并安排负责人提醒司机禁止随意轰踩油门、恶意鸣笛;四是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减少发动机噪声。针对堆场夜间作业问题,盐田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多次对堆场开展昼夜间突击检查,以高压监管态势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针对该堆场违法问题,该局已对该企业立案2宗,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该片区的日常巡查与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文明生产,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联合交通、交警、街道等单位跟进处理堆场噪声扰民问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问题罗湖清水河4路宝能旧货市场拆迁后,空地作为停车场,现在成为建筑垃圾堆放制沙的场地,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及《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清单基础目录》有关规定,罗湖区住建局对建废消纳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街道办对非法建废消纳场有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部门主要监管噪声及扬尘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调查,该地址共有两家建筑废弃物消纳场。

针对上述单位噪声及扬尘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加强巡查。该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4日下午到现场检查,该局已现场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作业,降低噪声影响。扬尘防治方面,执法人员要求对易起尘物料加强覆盖,作业时要开启雾炮机等降尘设施,减少扬尘影响。执法人员于6月4日23时43分到现场复查,未发现有作业行为,易起尘物料已经覆盖绿网。二、重点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已约谈上述单位负责人,并向负责人强调以下两点要求:一是依法文明作业,避免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段作业,确保周边居民安静的休息环境;二是加强湿法作业,作业时保持雾炮机等设施正常开启,及时对易起尘物料实施覆盖,保持场区内地面湿润整洁。三、指导督促。针对噪声、扬尘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已多次在现场检查中指导督促上述单位进一步优化、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上述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指导并监督其依法依规文明作业,切实落实好防尘降噪措施,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问题南山区招商街道金竹园大厦住宅楼内没有配套烟道一楼开了4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居住

经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现场调查,经核实,金竹园大厦北座为商住综合楼,一层为商铺,二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未配套专用烟道。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该局前期已约谈了四家单位负责人,进行法规宣贯,要求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宣讲,规范设置经营业态,加强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避免影响到周边环境。该局已督促其做好油烟净化工作,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证油烟净化效率,避免影响到周边环境。

近期,该局开展对其油烟排放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跟进处理。因此,目前金竹园大厦一楼4家餐饮单位中,一家已搬离、两家合法经营、一家依法限期整改。该局将根据《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对其实施复查,并依法跟进调查处理。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跟进该处油烟扰民投诉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问题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大松园村里面的90号:深圳市XX肉业有限公司围墙旁边小河路面洞口下流方向围墙草林洞口处被工厂偷排黑污水,严重污染水源。

经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市民反映的深圳市XX肉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制品分切、打包等,有建设三级隔油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和三级隔油沉淀后排至厂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该局执法人员对市民反映深圳市XX肉业有限公司围墙外排放污水的情况进行排查,该公司围墙外边有一条污水管,经与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和深圳市龙岗排水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该管道为生活污水管,从该公司围墙外接入到厂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厂区的生产废水不流入该管道)。

经核实,深圳市XX肉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管损坏,之前已及时进行修复。因近期降雨频繁,该生活污水管下方部分土地沉降,导致恢复的管道接口处松动出现缝隙,少量污水渗漏。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处渗出的水取样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PH为中性,不含重金属和氰化物。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公明水库和清林径水库连接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公司围墙外的生活污水管道进行修复,该项目负责人表示会立即安排人员对管道临时进行修复,并对该生活污水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管道更换成DN300的PVC管,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漏。


问题十一龙华观澜河东村荣昌工业区荣昌厂A8栋1楼,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深圳市昌XX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深龙华环批[2019]100534号】,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制品、吸塑制品的生产,生产工艺为制模、吸塑成型、粘合。因该公司雕刻工艺配套的布袋除尘设备损坏,未有效收集雕刻粉尘导致市民投诉。现该公司的布袋除尘设备已修复完毕,并已将二楼粉尘排放口封闭。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片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问题十举报一粤Bxxxx6,每次一加油门后面全部腾云驾雾,请环保部门好好查查它。

接到市民反映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龙岗交警对该车进行了现场检测,经计量院专业检测后确认该车排放超标,龙岗交警对其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其现场开具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强制维护通知书,责令该车限期维护并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忠 参加《民心桥》节目对市民诉求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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