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指导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机关纪委成员的考核、任免;指导驻深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指导党组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评议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配合驻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考察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按规定管理中心组理论学习;办理有关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的统战工作和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指导驻深单位工会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为委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2014年12月编制数40个,单列编制数1个,实有人数40人;离休1人,退休32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市直机关党员大讲堂”;对系统党员、党务干部、党代表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党建宣传;举办微视频展演、摄影、书画大赛等活动。
2.坚持抓机关作风。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为官不为”现象专项治理,探索建立机关作风评价体系;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探索公务员志愿行动项目化建设,探索志愿服务集市的制度化。
3.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专项整顿。
4.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大力推进书记项目建设;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活动;探索形成机关党建“一核多元”新模式;推进“智慧党建”工作。
5.大力加强群团工作。举办系统运动会;举办市直机关工委系统青年联谊会;开展纪念“三八”、“五四”等节日系列活动;深化“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品牌创建活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收入1,470.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70.09万元。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支出1,470.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70.09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分,基本支出决算1117.85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76.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52.25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23.96%,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44.09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万元,培训支出108.06万元。
四、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18.60万元。2014年进行公车改革,市直机关工委公务车从原来18部车辆中留存2辆,全年包括车改前所有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60万。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的接待工作,共接待5批次,63人次。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原属于市直机关工委的纪工委职能划入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从2014年8月起不再有纪检监察办案职能。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4.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5. 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教育支出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