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以“四化”为目标
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有效落实以“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目标,完善组织架构,丰富活动形式,积极探索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健全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分级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市检察院立足本院党组织实际,建立市检察院志愿服务大队,并将下属27个党支部编为27个志愿服务小队,每名党员志愿者按照所属党支部进行相应编队管理。明确了两级服务队的职责。志愿服务大队以机关党办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全院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志愿服务小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大队的各项志愿活动,并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同时做好本小队党员志愿者管理。
二是借助信息化平台,加强党员志愿者登记管理。充分利用全市志愿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本院志愿服务大队、服务小队和党员志愿者帐户,做好党员志愿者登记,并建立服务档案。机关党办专人负责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每个服务小队各设系统联络员一名,负责志愿服务信息更新和维护,对党员志愿者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服务时间、效果、群众反映等情况如实记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将与民主评议党员、评优、发展党员等活动挂钩。
三是坚持在传统项目中求变。市检察院努力丰富每月15号公务员“文明出行”志愿行动的主题和内容。1月,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开展交通指引,发挥领导带头的示范带动作用;3月,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组织本院“巾帼文明岗”党员开展志愿服务;5月,组织本院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志愿服务,加强宗旨教育。在维持交通秩序的同时,见缝插针为市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既有效服务于志愿者之城建设,也积极为法治深圳建设添砖加瓦。
四是坚持在特色项目中求新。市检察院志愿服务大队和各志愿服务小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多次特色志愿服务。如,志愿服务大队组织全院部分党员同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倡导环保理念,建设美丽深圳;举报信息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举报宣传进社区志愿活动”,深入基层上门宣法、现场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