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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六个特点
时间:2013-11-04 12:59:00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
   一是学习教育突出一个“深”字。邀请中央党校知名人士举办专题讲座,奠定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并部署开展向“全国十佳公诉人”张孟东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听取意见突出一个“真”字。对内分别征求全院检察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军转干部、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对外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基层社区和接访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调查研究突出一个“沉”字。深入综治挂点社区、“双到”扶贫点、各区检察院等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各区检察院对口部门、检察业务对口单位、涉案公司企业等进行走访调查。四是民生体验突出一个“效”字。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检察官深入企业和基层社区,开展外来劳务工专项普法、走进高新企业系列宣讲活动,发挥法律资源优势服务基层。五是查摆问题突出一个“准”字。找准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司法不公突出症结,找准执法办案中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的薄弱环节,找准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六是推动整改突出一个“实”字。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信息化系统和考核标准,在基层院启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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