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岗区委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办法。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党员投票、直选等关键环节公开举行,当场唱票、公布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
据龙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桂阳介绍,在《深圳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龙岗区印发了《公推直选办法》,率先在基层党组织推行“公推直选”,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度。在选举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党员群众对照条件推荐人选,并公布选举程序和工作规则,让广大党员认真行使选举权。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仅人选的资格条件、选举的办法程序要公开,而且推荐、投票、直选的关键环节也要公开,同时在选举中实行当场唱票、当场公布结果,真正使“公推直选”公开化。
在候选人标准上选拔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就是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既重德又重才,“优中选优”,把品德好、能力强、政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党组织班子中来。“群众公认”就是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荐人、选人的重要标准,把形象好、威信高、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同志选进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
为了要加强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龙岗区从启动“公推直选”工作开始,就要建立“公推直选”工作检举、申诉和控告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向党员群众公示工作进展情况,把“公推直选”的整个运作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中。(来源: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