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市直机关工委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驻深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政府驻深办事处为基点的统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驻深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三个文件,以建章立制来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体现“两学一做”的制度成果。
《责任清单》从驻深单位党组织属地管理和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实际出发,明确了驻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履职范围内管党治党的基本责任。《实施意见》则对驻深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推动驻深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和《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各驻深单位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推进“一带一路”桥头堡战略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步市直机关工委将督促工委系统驻深单位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完成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制定,在加强日常督查基础上,把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和《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考核评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