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事处纪委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紧密融入到检查工作之中,对检查人员严格要求,警钟长鸣,采取多项监督措施,确保干部和资金安全。一是在组织开展中直企业检查工作时,采取评审委员会和投标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建立了检查、复核、处理的三分离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派出检查组的检查工作。二是在开展检查(审核)时,对被检查单位发出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反馈表,同时检查(审核)工作结束后,须填写廉政情况报告表。三是建立廉政A、B角制度,切实做到工作公开化。各处室指定一名党员干部或外出检查时指定一名组员为兼职纪检监察员推进办事处惩防教育体系建设。四是办事处各级领导干部按两项法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个人事项内容。通过干部述职述廉、问卷调查等,获取相关信息。定期听取被监督单位对办事处廉政建设意见,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正确分析和判断不良行为苗头和动向,做到防线前移,防范在先。五是廉政纪律做到进点时重申,工作中提醒,检查后总结。通过专门会议强调廉洁意识、手机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等加强节日廉政建设。在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六是通过公开服务承诺,亮出党员的身份,广泛接受监督,做到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群众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