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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9期
时间:2021-09-18 10:32:14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益军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2021年8月31日,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益军做客《民心桥》节目.jpg

  问题1、如何申请安装充电桩?

  经核查,市民庄女士咨询的是充电桩报装业务。市民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南方电网95598”小程序、网上营业厅、营业厅(可同城受理)、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等渠道申请充电桩用电报装业务。目前我公司推出“充电易”服务产品,作为公司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推出的创新服务举措之一,目前已在全市59个小区布点,预先安装计量表计,通过扫码选择简易过户业务进行办理,完成过户后,市民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完成电表后用电设施的建设接入。

  

  问题2、我是坪山区大和工业区的一家企业负责人,我们企业今年遇到几次错峰停电。

  今年以来,受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气温急速上升和汛期推迟的影响,广东省及深圳市保供电压力增大,部分时段形势严峻。我公司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精细管理有序错峰用电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科学制定了坪山区有序用电方案,精准分类用户,合理安排企业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错峰不减产,降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2021年8月31日我公司工作人员向该客户详细了解释供电情势和政策,并告知会尽早通知客户错峰信息,以便客户合理调整生产,减少经济损失。客户对我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

  

  问题3、我家里有五六口人,用电量很大,电价可以有优惠吗?

  经核查,该市民属于我公司抄表计费客户,诉求是咨询一户多人口的电价优惠政策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将一户多人口优惠电价政策的核心内容告知客户,并现场引导客户办理。该市民对我公司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问题4、我每个月电费按1.5元/度交给房东,想了解一下抄表到户的问题。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隆小区,属我公司抄表到户用户,市民陈女士使用的电表是房东自行安装的分表,向租户收取1.5元/度的电费属房东个人行为。政府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规定抄表到产权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69986875元/千瓦时)。对于出租屋房东加价收费问题,建议租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向该市民解释清楚,市民陈女士表示理解并无异议。

  

  问题5、我住在龙岗区布吉下水径,最近几年这里总是停电,一般都在晚上22点左右停电,这个问题什么时候能够得到解决。

  经核查,来电市民反映的地址为龙岗区布吉街道下水径新村,属专变供电,经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专变容量已满负荷运行且在晚上23时后会出现超负荷运行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与当地村委管理处沟通,要求尽快开展变压器增容业务解决变压器重过载问题,管理处表示已将相关增容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待领导批示。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将相关现场检查情况上报至吉华街道协调处理。客户对我公司的工作表示满意。

  

  问题6、变电站辐射对人体有什么影响?

  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向徐女士解释变电站辐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等多个国际权威机构在有关高压电的正规文件上,都不采用“电磁辐射”一词,而是使用“电场、磁场”,“电磁场”等术语。国家环保规定,10万赫兹才叫辐射,因为即使高于500千伏的输变电设备周围,产生的也只是极低频的电磁场,而非电磁辐射。输变电设备产生的电磁场不能叫做电磁辐射。所谓电磁辐射是一种能量,是以电磁场的形式,通过天线发射出去的。而输变电设备的频率只有50赫兹,是极低频,波长等于6000公里,波长很长,实际上产生的是工频的感应电磁场,不会危害人体健康。相关情况已跟客户解释清楚,客户表示了解并对我公司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问题7、报装充电桩,请问怎么办理手续?

  经核查,该市民蔡先生的诉求为咨询充电桩报装手续,我公司工作人员已致电向蔡先生介绍充电桩报装所需流程及资料。并向客户介绍我公司“充电易”服务产品。蔡先生对我公司的便捷的用电服务表示肯定,对我公司工作表示满意。

  

  问题8、建议在深圳市范围内主动多一些安装新能源车快充充电桩,更多更好的解决新能源车充电问题。另外,想给深圳供电局点赞:本月12日上午我在网上申请私家车在地库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的用电,下午深圳供电局就派人过来看现场,第二天一早8点不到,供电局就安排两人上门安装电表,速度之快令我和物业公司惊讶,给深圳供电局大大的点赞!

  针对该市民建议我公司主动建设快充充电桩的诉求。我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我公司在充电服务方面的建设情况和规划情况。截至目前,我公司共建设、运营充电站675座(我公司建设540座充电站,南网电动建设135座充电站),充电枪15237支(我公司自建10844支,南网电动建设4393支),年充电量约9206万千瓦时。为给深圳市民提供更为便捷、舒心的充电服务,我公司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将在深圳投建充电桩不少于7000支,计划至2025年在深圳市建设运营充电桩超过50000支,建成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及社区的便民充电网络。

  

  问题9、我家是同一地址,但两个户口本的合法产权的房屋,可以申请5人以上电价优惠吗?

  经核查,市民邱先生和妻子孩子一家三口居住在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园丁西四巷1号,并为同一户口簿。另一户口簿为妻子妹妹一家三口,因历史原因分为两本户口簿。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要求,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居民户口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下简称“户口簿等居住证明”)等为认定依据。故市民邱先生暂不满足申请条件。市民邱先生表示理解,并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问题10、我们小区物业前几天向我们要了银行卡,说我们的电费由供电部门直接收钱,不知是不是真的?

  经核查,该市民为我公司抄表的专变用户下的租户,目前其电费缴纳给盛波工业园,并非直接缴纳给我公司。根据深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深圳市工业园区开展供电综合升级改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部分工业园区实行抄表到终端客户,实行抄表到终端客户之后,工业园区的租户将可直接交纳电费至我公司,避开被中间层加收电价。客户所在的盛波工业园区属国有资产,已纳入本次工业园区改造清单内,该项目已完成现场查勘,目前在可研阶段,具体实施及完成时间以政府发布为准。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向该市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客户对我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

  

  问题11、建议用电少的应该奖励。

  经核查,市民主要想了解现行的电价政策,我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现行的“阶梯电价”政策。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91号)要求,对于我公司抄表到户的居民实行以下阶梯电价:夏季(5-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月每户0-260千瓦时,每千瓦时0.66286875元;第二档每月每户261-600千瓦时,每千瓦时0.71286875元;第三档每月每户601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96286875元。非夏季(11-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月每户0-200千瓦时,每千瓦时0.66286875元;第二档每月每户201—400千瓦时,每千瓦时0.71286875元;第三档每月每户401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96286875元。未抄表到户的统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住宅小区内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等)此类用电我司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每千瓦时0.69986875元。

  

  问题12、龙华新区龙胜路榕树苑小区的电费为什么要按工业用电收?

  经核查,客户为我公司抄表的专变居民用户,市民反映的小区未抄表到户,小区建设时其物业管理方按工业性质申请报装用电,建成后管理方未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居民用电。该小区可向我公司提出通过抄表到户申请,我公司按产权实行抄表到户。如该小区不符合上述接管条件,也可向我公司申请变更电价类别,根据现场用电的实际用途执行相应电价类别。该市民不属我公司抄表到户的用户,其所用的电表是物业公司自行设置的分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24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平均电价(总电费除以总电量)向分表用户收取电费(即分表用户电费=平均电价x分表用户电量),收取的分表用户总电费(含自用电)不得高于向供电企业缴交的电费。转供电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与分表用户协商分摊解决,不得另行加收电价和电费。”,对于物业公司加价收费问题,建议客户可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2021年9月1日,工作人员联系客户解释清楚情况,客户不需要相关政策资料,表示已知悉。

  

  问题13、龙岗布吉下水径新村还没有抄表到户。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龙岗布吉下水径新村,属专变供电,电力设备产权属用户,未实行抄表到户。截至目前我公司未收到该处提交抄表到户申请,已向客户介绍抄表到户的申请流程及手续。中间层接管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电力资产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自愿移交;⒉电力资产产权清晰,无资产抵押、担保等法律问题;⒊供电设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供电设施分界具备规定的物理分界条件。符合接管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可携带有效房产证明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抄表到户手续。已建议该市民联系物业管理处协商处理,该市民表示理解。

  

  问题14、龙岗区上水径恒通工业区里面的住宅用户电价高。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龙岗区上水径恒通工业区,属专变供电,该市民为专变后分表供电,因计费总表后设备产权属于工业园区,我公司无权变更分表用户计费电价。针对此类问题,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24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平均电价(总电费除以总电量)向分表用户收取电费(即分表用户电费=平均电价x分表用户电量),收取的分表用户总电费(含自用电)不得高于向供电企业缴交的电费。转供电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与分表用户协商分摊解决,不得另行加收电价和电费。”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于该市民反映的工业园区中住宅用户电价高的情况,建议该市民可与园区方协商,或者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15、小区旁边的电缆高架线辐射量大吗?希望改入地下工程。

  经核实,该市民反映的线路为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向该市民解释关于辐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等多个国际权威机构在有关高压电的正规文件上,都不采用“电磁辐射”一词,而是使用“电场、磁场”,“电磁场”等术语。国家环保环保规定,10万赫兹才叫辐射,因为即使高于500千伏的输变电设备周围,产生的也只是极低频的电磁场,而非电磁辐射。输变电设备产生的电磁场不能叫做电磁辐射。所谓电磁辐射是一种能量,是以电磁场的形式,通过天线发射出去的。而输变电设备的频率只有50赫兹,是极低频,波长等于6000公里,波长很长,实际上产生的是工频的感应电磁场,不会危害人体健康。相关情况已跟客户解释清楚,客户表示了解并对我公司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问题16、城中村农民房抄表到户现在有计划吗?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城中村农民房,属小产权房,无独立合法产权证明。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对于抄表到户的“户”定义为独立的产权户。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方式:对于在建建筑,通过三证——即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来界定产权户;对于建成建筑,一是通过正规房产证界定产权户,二是通过由各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开具的合法性证明定产权户。

  城中村出租屋一般属于“一栋一户”,即一栋房屋为一个产权户。对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已根据相应的产权抄表到户(栋)。客户提出的希望抄表至栋内分户的“抄表到户”,与目前相关政府规则制度存在冲突,目前暂无法实现。

  

  问题17、如果要停电,能否在停电前一天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停电的起止时间。

  针对停电问题,我公司优先解决供配电设施重过载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频繁停电区域,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我们将解决过载线路、配变等问题的项目纳入“必须满足”类配网基建项目,优先保障项目投资;二是加快改造项目实施,对于涉及频繁停电区域的项目,全力在度夏高峰前完成改造施工。今年上半年,我公司就投资8.2亿元解决了273个频繁停电区域重过载问题;三是加强设备运维管理,负荷高峰期增加专项测温和特巡,发生故障时优先复电、及时抢修,尽可能缩短故障处理时间。落实设备主人制,每台设备明确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四是属客户资产的配电设备过载造成停电的,我公司将督促业主进行扩容改造,对于拒不改造的,将报送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其改造。针对计划停电,我公司会通过书面通知、短信、IVR语音、网站公告等形式,在停电执行日前7天向停电影响的客户进行停电通知。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有遇停电问题,可随时致电9559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我公司“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进行停电报障。

  

  问题18、深圳中心城区至今仍有一条从农林路-车公庙-福田保税区的11万千伏高压架空线,穿越福田中心。不仅给城市中心城区景观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对周边及沿线的建设与发展也有诸多不利。

  经核查,穿越福田中心的输电线路为我公司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上述线路是福田区重要输电通道,停电实施改迁将造成福田区供电可靠性严重下降,严重影响福田片区政府、学校、医院等重要民生单位和企业、居民正常生活用电,对福田片区安全供电造成严重影响和社会经济损失。目前,为进一步提高福田中心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为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停电创造条件,我公司正全力克服困难组织实施500kV皇岗输变电工程等福田区重点输变电工程建设。上述工程投产后将进一步完善福田区主网架结构,减轻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停电改造带来的电网风险和社会影响。同时,按照政府规划,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下地改造需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我公司将密切跟踪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在220kV现庙甲乙、庙皇甲乙线具备停电条件时,推进下地改造工作。

  

  问题19、梅林街道林园东路34号的华海公寓是老旧小区,电表长期是由管理处收费,希望能抄表到户。

  经核查,该处属我公司公线专变客户,现场未实行抄表到户。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1日联系客户李先生了解情况,李先生表示华海小区部分房产无产权证明,且目前管理公司乱收费,希望我公司抄表到户。工作人员向其解释抄表到户的相关政策,中间层接管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电力资产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自愿移交;⒉电力资产产权清晰,无资产抵押、担保等法律问题;⒊供电设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供电设施分界具备规定的物理分界条件。符合接管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可携带有效房产证明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抄表到户手续。具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居民住户方可抄表到户,且抄表到户需要由小区业委会或委托管理方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进行办理。由于该处无业委会,无业委会代表小区办理相关移交改造事项,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建议李先生联系街道办推动成立业委会,同时对于无产权证明的房产原则上是不予抄表到户,此问题也建议李先生找辖区街道协调,确定用户产权及小区内居民住户数量,以便后续推动该处抄表到户,其暂时无异议。

  

  问题20、我在2020年7月投诉有市民冒险窃电案件,但到现在还没收到消息,请处理。

  2020年7月27日,窃电举报人林先生致电95598反映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升街130号有窃电嫌疑。经过我公司工作人员核查发现现场存在私接线路进行窃电问题,向窃电方人员开具《用户违约用电、窃电确认书》并当场进行报警同时终止供电。我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窃电方人员,督促其处理窃电问题,但窃电方人员至今仍未处理。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处理,发现窃电方人员已搬离,我公司将该窃电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窃电人作出处理。由于窃电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需要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制裁,供电局作为企业无法追究窃电行为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我公司在窃电方已失联的情况下,无权去追究窃电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同时在窃电案件未结案,相关费用未追回前,也不能对窃电举报人进行奖励。我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咨询及前往东门派出所了解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派出所答复未有最新进展,正在调查。我公司工作人员也多次前往该窃电地址开展复查,经过检查发现现场一直处于封闭状态,没有用电。

  

  问题21、我所在的罗湖区莲塘村,电表是整一栋楼一个总表的,房子25套全部卖出去给各户个人所有的,现在每个月用电不到200度,分摊电损就要50多度以上。这样的城中村对整个电网能源的浪费也很大。建议加快推进对城中村的电网线路的改造,让这些卖出去的小产权房能独立申请电表。

  经核查,该市民表示其购买了罗湖区莲塘村的房产,接整栋楼房的总表用电,总表户主按照高电价收取电费,该市民希望独立安装电表,抄表到户。9月1日上午我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客户用电地址(莲塘村五巷9号)根据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房屋当前状况,答复客户可通过辖区街道出具房屋所有人且房屋为历史遗留建筑的证明、身份证件申请抄表到户。依据《罗规土监复[2013]86号》对已建成但不能提供有效房产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由辖区街道归口部门出具合法性证明。客户表示会前往辖区街道咨询办理证明,待齐备后申办用电报装业务。客户对我公司处理回复表示清楚明白,无异议。

  

  问题22、我家的电费每度1.5元。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地址属我公司抄表到户用户。市民汪先生使用的电表是房东自行安装的分表,政府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规定抄表到产权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69986875元/千瓦时)。对于出租屋房东加价收费问题,建议租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向该市民解释清楚,该市民表示理解并无异议。

  

  问题23、我是福田区梅山苑二期的住户,自从换了新的电表以后,好久没有电费单了,每个月的用电费是多少不知道。

  经核查,市民实际诉求为派送纸质电费通知单。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节能环保的号召,我公司已于2021年6月全面升级为电子账单,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营业厅、支付宝等渠道获取电子账单。电子账单与纸质账单相比,具有节能环保、获取速度快、不易丢失等优点。考虑到市民为老人家,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已为其开通短信账单,市民可在每月月初收到我公司发送的电费短信明细,更加方面快捷。已跟客户解释清楚,市民表示满意。

  

  问题24、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路口广兴路1号工业园区门口贴个“禁止电动车进入”标志,但里面有充电站。

  经核查,市民陈小姐反映的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路口广兴路1号的充电桩不属于我公司资产,属于有趣充电运营商,已建议客户拨打所属运营商客服热线反馈,已致电客户告知,客户无异议。

  

  问题25、请问下我们布吉街道教育新村什么时候能抄表到户?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龙岗区布吉街道教育新村,属专变供电,但因历史遗留问题,该变压器产权的归属问题一直未明确,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建议客户向所属街道办反映情况,由街道办出面协助解决变压器产权归属问题。中间层接管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电力资产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自愿移交;⒉电力资产产权清晰,无资产抵押、担保等法律问题;⒊供电设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供电设施分界具备规定的物理分界条件。符合接管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可携带有效房产证明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抄表到户手续。

  

  问题26、小产权房可不可以装电表?

  经核查,市民反映的地址为坪山区碧岭街道办汤坑新村九巷七号,属于小产权房。根据《深圳市查违办关于明确建筑物合法性证明有关事项的复函》(深查违函〔2012〕134号)第一项规定:的要求“坚决不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及其他合法性证明的新建建筑物办理用电报装手续”。我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客户其房产为小产权房,需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产权合法性证明文件才可办理报装用电手续,客户表示理解。

  

  问题27、龙岗左庭右院小区能否落实电表抄表到户?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用电地址为龙岗区南湾街道左庭右院小区,于2017年7月前往我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抄表到户业务。经查勘现场供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已将整改建议书面材料交至当时管理处负责人,告知需其自行安排有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将不合格的问题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抄表到户流程。直至2018年12月,现场仍未整改。2019年5月,我公司工作人员再次主动联系管理处,其表示管理处资金问题仍未解决,导致依旧无法整改。经我公司与多方协商,明确由街道办部门介入,推动管理处落实整改事宜。2021年8月31日,该客户再次反映抄表到户事宜,我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已多次前往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现场供电设施均未整改完毕。截至目前,该小区部分整改内容仍未彻底完成(1.部分楼层电井内强弱电未分离;2.个别电(强弱电线路混乱)。井存在渗漏水现象),且部分整改质量不过关,部分楼层电井内强弱电未分离,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因整改未完成,未达到抄表到户要求,暂时无法受理抄表到户事宜。

  二、与客户沟通情况:我公司布吉供电分局分局长宋泽华于9月2日14时30分再次致电客户解释,告知其该花园小区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达不到抄表到户标准,需对剩余部分整改到位,直至符合抄表到户的安全标准。但客户仍强烈要求立马抄表到户,拒不接受解释。

  

  问题28、电表上面的度数正确的方法怎么看?从右也往左边第一位数算一度电吗?房东把第一位数就算一度电,不知道对不对?

  经核查,该市民为租户,其使用的电表是房东自行安装的分表,向租户收取电费属房东个人行为。该市民反映的是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政府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规定抄表到产权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69986875元/千瓦时)。对于出租屋房东加价收费问题,建议租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29、我是城中村的租户,城中村电费太贵了。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是城中村出租屋抄表到户的问题,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对于抄表到户的“户”定义为独立的产权户。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方式:对于在建建筑,通过三证——即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来界定产权户;对于建成建筑,一是通过正规房产证界定产权户,二是通过由各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开具的合法性证明定产权户。

  城中村出租屋一般属于“一栋一户”,即一栋房屋为一个产权户。对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已根据相应的产权抄表到户(栋)。客户提出的希望抄表至栋内分户的“抄表到户”,与目前相关政府规则制度存在冲突,目前暂无法实现。

  

  问题30、我租的公㝢每个月电费要缴多一百元,合法吗?

  经核查,该市民反映的是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政府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规定抄表到产权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69986875元/千瓦时)。对于出租屋房东加价收费问题,建议租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31、南方电网计划如何落地实施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我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韩先生并向其详细介绍我公司落地实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具体举措:我公司一致努力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积极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将在深圳投建充电桩不少于7000支,计划至2025年在深圳市建设运营充电桩超过50000支,建成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及社区的便民充电网络。同时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出互联网数字电费账单服务,打造更透明更省钱的绿色账单服务,努力实现双碳目标。

  

  问题32、以前的天威视讯不可以自己申请,只有房东才可以,可是现在还是放开了,每租户都可以申请。这方面建议向天威视讯学习一下。

  经核实,天威视讯与我公司用电报装性质有所不同,按照深圳市土地规划及监察部门的规定,对于抄表到户的“户”定义为独立的产权户。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方式:对于在建建筑,通过三证——即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来界定产权户;对于建成建筑,一是通过正规房产证界定产权户,二是通过由各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开具的合法性证明定产权户。

  城中村出租屋一般属于“一栋一户”,即一栋房屋为一个产权户。对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已根据相应的产权抄表到户(栋)。客户提出的希望抄表至栋内分户的“抄表到户”,与目前相关政府规则制度存在冲突,目前暂无法实现。

  

  问题33、我是民治南景新村的住户,这里是统建楼,电费也是直接交给供电局,电费是8毛4,不知这个价格是否合理?

  经核查,客户反映的用电地址为龙华区民治南景新村,为统建楼,未抄表到户,该市民为住户,电费由管理处收取。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91号)要求,未抄表到户的统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住宅小区内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等)此类用电我公司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每千瓦时0.69986875元。管理处收取8毛4的电费属管理处的行为,建议市民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34、坂田侨联东电费是1.7元,不知是否合理?

  经核查,客户反映的用电地址为龙岗区坂田街道侨联东,该市民反映的是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政府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进行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规定抄表到产权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69986875元/千瓦时)。对于出租屋房东加价收费问题,建议租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35、我在深圳工作多年,觉得深圳的供电还是很给力的,我在龙华这几年,工厂从来没有错峰用电,生活用电也很少停电,给供电公司点赞。

  深圳经济在大幅度腾飞的同时电网建设也需要同步跟进。希望广大市民能理解并支持深圳电网建设工作,在接到有序用电通知后及时做好生产生活安排,主动开展自觉错峰,为深圳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我公司会克服一切困难,尽一切努力来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感谢该市民对深圳供电服务的肯定,我们将一如既往提高服务质量,争取为客户提供一个更好的用电环境。


  

  问题36、我们公司扣我们员工的电费1.35元一度,合理吗?

  该市民反映的是公司向员工收取的用电电价水平高。如现场为专变供电(专变用户为客户提到的公司),再由专变用户向员工装设分表计费。则应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24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平均电价(总电费除以总电量)向分表用户收取电费(即分表用户电费=平均电价x分表用户电量),收取的分表用户总电费(含自用电)不得高于向供电企业缴交的电费。由于客户反馈问题信息有限,无法准确定位用户问题,建议客户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也可拨打“12345”价格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题37、深圳市为什么不更换智能电表?充值电表,充多少钱用多少电,费用用完自动停电,像手机充值一样,这样就能杜绝房东和二手房东吃差价电费了。

  目前我公司已实现智能电表全覆盖,并且已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智能预缴费业务。对于已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可经通过与我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用电人申请开通智能缴费业务,实现预先充值再用电的方式。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生活号,监测每日用电量情况,有助于节约用电。

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民心桥》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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