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楚宏参加《民心桥》节目对市民诉求的落实情况

问题一:遇到欠薪要如何维权?
回复:劳动者遇到欠薪时,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反映相关欠薪诉求,也可以拨打0755-12333、0755-12345反映相关问题。为了让劳动者更加便捷地反映欠薪诉求,深圳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将欠薪诉求反映渠道接入“@深圳-民意速办”平台,开通了“深圳欠薪维权速办”小程序,方便劳动者足不出户“码上”维权,使问题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问题二:普通市民通过AI智能助手办理业务时,最常解决哪些问题?操作起来真的像宣传的那么方便吗?
回复:市民可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深圳人社AI管家”亲自体验。AI管家主要有以下功能:一是办理事项进度告知。AI管家把114个高频事项从申请到办结的全流程转化为可视化的节点,业务提交后是否审批、到了哪一步,AI管家都能清楚告诉市民,让市民心中有数。二是智能感知。AI管家累计上线了181项需求感知点,精准识别群众的服务需求,定向推送适配的政策和服务。比如AI管家可以主动给市民朋友推送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提醒,个人养老金温馨提醒等相关的服务。不用等市民来问,我们的AI管家就可以主动喊市民来办。三是边问边办。我们的AI管家可以7×24小时一直在线为群众提供答疑解惑的服务。不管是问政策还是找办事的入口,大家都可以拿起手机像聊天一样和AI管家进行交流,实现快速的指尖办事。
问题三:“最强秋招”为深圳引进了多少人才?外地毕业生来深就业能享受哪些支持政策?
回复:2025年以来,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其中,2025年底秋季大型招聘会汇聚了全省1825家企业、超6.5万个岗位,吸引全国1799所高校近15万名毕业生求职,4.8 万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025年全年,深圳新吸纳超40万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来深就业。外地毕业生来深就业创业可享受全方位、实打实政策支持:
一是青年人才安居保障。2026年起首次来深就业创业、符合认定标准的青年人才,可租住市场租金六折的过渡性住房,最长租期3年;自行租房可申领每月税后1000元安居补贴,最长发放24个月。同时可申请免租金创业空间,降低初创成本。
二是便捷入户与生活补贴。深圳入户政策普惠宽松,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高级工等多类人才均可按条件落户。新引进 35 周岁以下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申领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梯度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及外籍毕业生无需入户也可同等申领。
三是支持就业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按单位实际缴交部分申领享受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来深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最高4.5万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和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时,可申请个人最高6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优质创业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创业资助。
问题四:深圳一档社保,企业缴交8年后转灵活就业自己缴费,请问是按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年龄退休?
回复:50岁之前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及待遇领取地要求的,按企业职工规定的退休年龄申办退休手续。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执行(即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男职工不论参保形式,最早可弹性提前至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退休。根据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具体市民可到辖区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0755-12333、0755-12345进行咨询。
问题五:公司未按时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报销,造成的损失谁负担?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二)未如实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三)未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四)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五)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如有必要,市民可关注“深圳社保”微信服务号,点击“欠保速办”平台反映您的诉求,市人社局将及时介入处置。
问题六:对于想提升技能的劳动者,政府提供哪些培训机会和补贴?
回复:劳动者想提升职业技能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一是深圳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市民可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深圳人力资源”进入,点击“找培训”,选择合适的课程在线学习,目前已经上线了各类课程视频数千个。
二是根据市场需求,我们今年推出了一批免费的公益培训项目,已陆续面向市场免费开放报名,相关培训信息都会在“深圳人社”公众号发布,市民可以持续关注,查看相关报名要求及课程信息,选择合适的课程报名参加。
三是专业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构,全市目前共有200多家职业培训机构,市民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深圳人力资源”,点击“找培训”,选择“培训机构”功能模块查阅培训机构名单、办学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提升技能。除了提供上述培训资源外,我们鼓励劳动者主动学习提升技能,考取我市技能类相关证书后可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700至3600元,其中属于我市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的补贴标准还可以上浮30%。
问题七:社保“退休一件事”将多项业务整合为一站式办理,对于即将退休的市民来说,现在办理退休手续需要跑几次?最快多久能办完?
回复:社保“退休一件事”整合了18项与退休相关联的业务,业务办结后,可以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收取待遇核定文书,领取电子退休证。
如申请人没有人事档案,可以通过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办理退休“一件事”申请业务,业务办结后文书电子送达,实现全程零跑动。
如申请人有人事档案,则需至社保窗口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业务一次跑动、一站式联办。退休手续正常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最快18个工作日可办结。
问题八:请问对毕业两年未就业普通大学的大学生有什么建议?
回复:一直以来,深圳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服务保障。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们梳理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路和渠道,希望有所帮助:
一是积极关注招聘信息。我市按年度、月度分产业、分主题梳理招聘计划,形成“招聘月历”和“招聘日历”,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市民可关注该公众号,也可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或通过“粤就业”“深圳人力资源”微信小程序,查询招聘会、浏览岗位、投递简历,实现“指尖求职”。
二是寻求公共就业服务帮助。 市民可登录人社部官网或搜索“求职登记小程序”进行登记,也可前往市、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咨询。我们将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131”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就业见习或技能培训机会。
三是主动提升技能参加培训。我市正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前沿培训项目,市民可参加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我们还打造了深圳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名叫:深圳人力资源),平台上的技能培训课程可免费观看,还提供政策查询、求职推荐等全链条服务。
问题九:请问如果我在公司受了工伤,公司不拿钱治疗怎么办?
回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1. 职工工伤时已建立有效工伤保险关系的,在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治疗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的条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等费用后,持相关票据向社保局申请报销,或者持《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向就医所在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联网结算。
2. 职工工伤时未建立有效工伤保险关系的,在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治疗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保险争议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问题十:本人已于5月份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并审核通过。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 失业金发放与医保待遇:失业保险金一般每月几号到账?失业保险金代缴的职工医疗保险到账后,需要多久才能正式享受医保待遇?另外,领取失业金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
2. 失业金与生育津贴的关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两者是否存在冲突?
3. 培训与求职资源:目前失业在家,想问一下社区或街道办是否有面向失业人员的免费技能培训或公益课程?如果想求职,有哪些官方求职平台推荐?是否有线下的岗位推荐或职业就业咨询指导服务?
回复:
1. 失业保险金将于符合条件的次月15日前发放,失业代缴医保在当月月底缴纳(次月即可正常享受待遇),市民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到账与缴费情况。同时提醒市民需及时办理资格认证,如遇法定停发情形,建议主动申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规定,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3. 一是建议使用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和“粤就业”微信小程序,以及前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就业驿站获取服务;二是告知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职业指导服务:(1)参加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配有专业职业指导老师,为求职者提供一对一的职业规划、简历指导等服务,并告知全市招聘会信息获取渠道;(2)区或街道也会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具体信息可联系区、街道或就业驿站获取;(3)通过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或“粤就业”微信小程序线上预约职业指导老师。
问题十一:深圳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推出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些保障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劳动者如何申请和享受这些保障?
回复: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从制度上兜住新就业形态人员安全保障底线,采用“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每人必保”的创新办法,实现参保人员与平台企业双方受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果被依法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可以获得相应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等保障。如果受伤人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的,还可享受由所在平台企业支付的生活保障费。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后,可通过平台企业APP中的“一键报案”功能,向平台企业发送事故报案信息。平台企业通过全国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人社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协同商业保险机构完成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集成“一件事”办理。例如有从业人员住院接受治疗的,可以直接享受职业伤害医疗联网结算服务,免除垫付费用烦恼。
问题十二:我是1972年10月出生,男性。请问我到60岁能退休吗?
回复: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年限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早可至60周岁(2032年10月)办理退休。
问题十三:我2008年在东莞买了8个月的社保,然后从2015年开始在深圳一直买二档社保,请问我东莞的社保会自动与我现在深圳的社保合并吗?
回复: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无需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待符合在广东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人员在深圳市参保后失业,在省内其他地市还存在失业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金申领申请后会主动为失业人员归集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关系。医疗保险需参保人主动申请转移,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市民可向医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