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时卫干参加《民心桥》节目对市民诉求的落实情况

问题一:现在银行把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但第三方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把业务交给灵活用工临时工,请问局长怎么看这方面的安全?
据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活动受银行业监管部门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及《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金规〔2024〕15号)等制度约束,银行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对外包承担最终责任,不得因外包转移风险管理责任。市民关心的业务流程类外包主要包括客户服务中心、大堂引导、现金清分押运、信用卡服务、档案管理及催收等辅助性业务,而战略管理、授信审查、内部审计等核心职能禁止外包,相关外包业务受到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管部门监管等方面的强力制约。
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要求,银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商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分包时不得将主要业务分包且主服务商须负总责;银行须对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并持续监控服务质量,定期审计报送监管部门;针对外包人员,银行须要求其接受信息安全培训,按“必需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授权,发现隐患可随时终止合同。若发现违规转包或服务瑕疵,公众可向涉事银行或属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反映,协助银行和监管部门规范业务外包行为。
问题二:深圳户籍的居民参与香港金融活动能否放松点?比如香港保险,香港证券,银行汇款等。
深圳户籍的居民参与香港的金融活动涉及深港跨境金融监管,属于中央事权,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基于国家金融安全等因素考虑,对深港跨境金融活动实施规范管理。近年来,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积极推动在全国率先试点跨境支付通,为深港经贸活动与人员往来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