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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时间:2023-03-21 09:52:49 信息来源: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部门职能:

  1.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外事等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化、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联系人:李 学     联系电话:88136467

  2.组织部。承担市直机关党建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起草工作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规划、起草、审核机关党建制度。督促指导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以及直属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任免的报批工作。承担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内表彰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及党代表任期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和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

  联系人:林 静     联系电话:88132517

  3.宣传部(市直机关党校)。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民心桥”节目相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协调有关重点工作与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办理政工职评有关业务。

  联系人:肖淑娥    联系电话:88133580

  4.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工委督查工作,承担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提升组织力。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和党建工作考核。

  联系人:丁定昌    联系电话:88132076

  5.市直机关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市直机关群团工作部),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团工委、妇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文化建设;承担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团员教育、团干部培训、团费管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组织统计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工作;向党政部门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和妇女人才。

  联系人:王宇昕    联系电话:88134324